河北:“四渠道”“三举措”促进大学生就业
“四条渠道”:一是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对大学生到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二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定额税收减免政策;三是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困难企业更多地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或职业培训补贴;四是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稳定6个月以上的,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的',可享受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三项举措”是: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加强学生的技能培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今年组织1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实践;强化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对困难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适当求职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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