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断机制什么时候实施

时间:2020-11-27 19:07:19 职场动态 我要投稿

关于熔断机制什么时候实施

  2015年12月4日,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正式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熔断基准指数为沪深300指数,采用5%和7%两档阈值。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熔断机制(Circuit Breaker),也叫自动停盘机制,是指当股指波幅达到规定的熔断点时,交易所为控制风险采取的暂停交易措施。

  具体来说是对某一合约在达到涨跌停板之前,设置一个熔断价格,使合约买卖报价在一段时间内只能在这一价格范围内交易的机制。

  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熔断价格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5%,当市场价格触及5%,熔断机制启动。在随后的五分钟内,卖买申报价格只能在5%之内,并继续成交。超过5%的申报会被拒绝。十分钟后,价格限制放大到7%。设置熔断机制的目的是让投资者在价格发生突然变化的'时候有一个冷静期,防止作出过度反应。[2]

  2015年9月6日,中国证监会负责人以答新华社记者问的形式发表谈话,表示要把稳定市场、修复市场和建设市场有机结合起来。负责人称,目前股市泡沫和风险已得到相当程度的释放。今后当市场剧烈异常波动、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时,证金公司仍将继续以多种形式发挥维稳作用。

  证监会负责人晚间答记者问时表示,证监会将研究制定实施指数熔断机制。

  证监会负责人表示,股市涨跌有其自身运行规律,一般情况下政府不干预,但在股市发生剧烈异常波动、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时,政府绝不会坐视不管,将及时果断采取多种措施稳定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