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签约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0-12-07 10:40:04 签约违约 我要投稿

关于毕业生签约的有关注意事项

关于毕业生签约的有关注意事项

关于毕业生签约的有关注意事项

  2012年,四川毕业生逼近32万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的人数预计达到650万!我校毕业生人数近9000人(含联办校),2011年大学层次毕业生数量将达到峰值,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大学生就业压力不会减弱。从9月初开始,一股席卷校园的“招聘潮”提前来临。往年大概在10月底或11月初才会出现的就业高峰,今年提前到了10月初,不少高校每天发布信息和接待现场招聘的单位均在两位数。还有部分企业的招聘在10月中旬就已结束。

  目前,到我校现场招聘的单位较多, 11月20日还将举行大型招聘会,到明年1月之前是招聘高峰期,广大毕业生应抓住机会签约,为此,招生与就业处提醒各位毕业生注意:

  1、今年开始,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全面改版,由之前的“三方协议”改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议”,协议书仍为一式三份(签约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存一份)。由四川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统一编号,其编号与毕业生一一对应,并有防伪功能,不得转借、不得伪造。每个同学只能有一套协议书,一定要妥善保管。(一旦遗失,补办手续较复杂);

  2、需要“就业推荐表”的毕业生请提前在学校就业网上下载并填好内容后到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3、重视网投。目前用单位主要采取网投和现场招聘两种招聘方式,用人单位常常根据网投数量和质量确定具体面试学校,因此凡是在我校就业网上公布进行网投的单位,毕业生要引起高度重视,尽量多投简历!

  4、毕业生应树立契约意识,慎重签约。签约前要多方了解单位及岗位性质,认为适合自己的'单位,果断签约,否则,谨慎签约。一旦签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应遵守协议中的条款和相关约定。学校原则上不希望学生违约。违约将给毕业生本人、用人单位、学校带来不利影响。

  5、因特殊原因违约, 2011年1月1日后才予以受理,届时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办理程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学院分管就业工作的领导签字→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换发新协议书。

  6、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解除协议所需材料如下:(1)用人单位出具解约公函;(2)有新单位接收函或录用函(考取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出具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录取院校书面证明);(3)原协议书。

  祝愿2012届所有毕业生均能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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