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打工陷阱多 擦亮双眼寻兼职

时间:2020-10-17 18:12:40 求职陷阱 我要投稿

暑期打工陷阱多 擦亮双眼寻兼职

  随着高考落幕,不少学生想利用暑期打工积累经验。然而,走出高中校门到迈进大学校门前,学生们不属于在校学生,如果打工,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一科科长王亚明告诉记者,在我市,每年暑期学生打工产生的劳动纠纷总会发生几起,而劳动部门只能在矛盾纠纷产生以后才能介入,这时已经对打工学生造成一定的利益伤害。因此,他提醒有打工计划的学子,首先,从打工的对象选择上看,学生暑期打工应该找合法经营的单位,信誉较高的企业,这类单位有完善的;劳动保障机制、一般不会出现拖欠克扣打工报酬的情况。

  王亚明说,学生打工信息可以通过亲戚朋友介绍一些知根知底的单位,不要轻信非法中介、陌生人,尤其不能缴纳各种所谓的'中介费或押金。

  那么,暑期学生打工过程中遇到纠纷怎么办?王亚明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个规定仅仅针对利用学习空闲时间打工补贴学费、生活费的在校学生,不仅包括大学生,也包括中学生。因此在校勤工助学的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遇到纠纷只能以调解为主。”

  实际上,2013年5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对全日制在校学生实习进行了一系列规范,比如用人单位要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不得安排加班、不得从事重体力劳动等。用人单位应为顶岗实习的学生办理意外伤害险,按约定标准向他们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实习报酬等,在法律层面上对实习学生的权益划定了保护范围和标准。

  然而,王亚明强调,高中毕业后的学生在进入大学校门前的这一阶段打工并不在《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的范围之内。“高考后学生已经毕业,一般都年满16周岁,但暂时还没明确是否被大学录取,没有取得学籍,因此具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无论疑惑是否上大学,我们建议用人单位都应与之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暑期打工陷阱多 擦亮双眼寻兼职】相关文章:

暑期做兼职擦亮眼 谨防落入“打工陷阱”10-28

警惕:暑期兼职陷阱多 学生打工要谨慎10-28

高薪兼职背后小心陷阱,学生暑期打工要擦亮眼睛!10-21

学生暑期打工陷阱多10-26

暑期“学生兼职”,谨防“打工陷阱”!10-21

暑假工陷阱重重 兼职大学生要擦亮双眼06-09

暑期兼职陷阱多,求职需谨慎10-23

兼职陷阱多!大学生暑期打工一定要多个心眼!10-30

暑期兼职打工,这些陷阱不得不防!10-21

暑期兼职陷阱多 避险意识必须有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