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如何避开就业陷阱

时间:2023-04-25 08:49:44 王娟 求职陷阱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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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如何避开就业陷阱

  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很多人都会去找工作,在找工作的时候由于太过紧张以及不了解社会的关系,很多毕业生都被一些公司给欺骗了,进入到一些招聘的陷阱里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大学毕业生如何避开就业陷阱,欢迎大家阅读。

大学毕业生如何避开就业陷阱

  大学毕业生避开就业陷阱的方法

  1、索要各种证件、签名、盖章。如果大学生在招聘中留下重要证据之类的东西,就可能成为欠费、欠税、担保人等各种形式的债务人,也可能成为敲诈勒索的对象。

  2、索要办证费、资料费、报名费、劳保费、保险费、等名目繁多的收费。只要大学生切记,无论对方怎么巧舌如簧,没赚钱决不花钱,他们的如意盘算就会落空。

  3、谨防偷盗抢劫。首先,对陌生的人、陌生的地点与可疑时间的面试,一定要谨慎小心,很可能各个环节都陷阱重重,令你防不胜防。其次,谨防将手机、钥匙交给对方,也不要随便吃喝对方提供的食物饮料,否则可能瞬间一无所有。再之,谨防诈骗。如果对方为掌握你的全面情况无休止面试,你可能已经处于危险的境地。要么设下小圈套让你闯祸,然后高价索赔;要么你的家人朋友可能接到你车祸、病危此类的通知,于是匆匆将钱转入了不法之徒的账号。

  4、切防非法工作。工作性质不清,任务不明,遮遮掩掩、行动诡秘,这时就要非常留心,可能已沦为不法之徒的帮凶。可能正从事涉毒、偷运、销赃、窝赃、传销等非法工作。而一旦事情败露,违法者全无踪影,而你成为了替罪羊。

  5、女大学生安全第一。不法之徒更易选中女大学生,是因为他们就业更难,易于诱骗,而且防卫能力差,胆小怕事,易于掌控。女大学生在就业中稍不留神,可能会落入不法之徒、不良企业的陷阱中,轻则被劫财劫色,一无所有,更可怕得是陷入色情、传销业或被拐买,反抗者甚至遭暴力相向,失去生命。所以,女大学生就业一定要将安全放在第一位,思想上切不可麻痹大意,贪图钱财与享受,以免被引诱;行动上一定一定要细思慎想,以防掉入陷阱;具体环节上要步步为营,以杜绝授人把柄。

  解决大学生就业陷阱的途径

  解决大学生就业,是政府和社会应有的责任。特别在当前大学生就业出现困难的情况下,政府和社会应加强改革和管理,保障大学生的基本权益,为创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1、改革完善大学生就业机制,保护大学生合法权益。现行的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约束力不够强,学校的枢纽作用难以真正发挥,造成学生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更突显出学生的弱势地位。因此,有必要对现行就业协议制度进行改革。首先,学校应退出三方就业协议的签定。高校不是就业协议的主体,更不具有社会用工管理的职能,把高校作为协议主体一方使其处境尴尬,且易造成扯皮与侵害学生权益事件。其次,现行就业协议应向劳动合同方向发展。现行大学生就业协议与劳动法规范的劳动合同虽有异曲同工之效,但二者结合点模糊不清,且就业协议文本不够规范、协议内容不全面,这些常成为用人单位规避责任或违法以侵害大学生合法权利的重要因素。其中最重要的是就业协议无法可依,无法律定性;内容由双方自由约定,无强制性规定,这是造成协议与劳动法冲突,就业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发生矛盾,用人单位侵害弱势就业大学生合法权益的根本原因。笔者认为,大学生就业协议应朝附有生效条件的劳动合同方向发展,不妨认为,用人单位与大学生提前签定了附有生效条件的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合同有法可依,性质明确,能有效约束用人单位的违法现象,即使发生争议也有法为据,可通过法定程序解决。再之,高校应淡化就业管理职能,而应强化就业服务职能。作为高校,更重要的职能是为学生就业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而不应成为尴尬的“第三者”。高校所履行的就业管理职能应当“物归原主”,即由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理所当然”地承担。这样既能避免三方协议的扯皮现象,又能充分保护协议双方的合法权益,更使违法违约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2、规范大学生就业市场管理。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是用人单位与大学生洽谈签定就业协议的主渠道,是政府、社会与高校促进大学生就业,为大学生提供就业服务的主要方式。由于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自我保护意识较差,有必要对他们进行一定程度的保护。政府、社会和高校应积极为大学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创造就业的有利条件,努力推介大学生充分就业。特别是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在用人单位与大学生之间架起一个沟通交流的平台与桥梁,是二者能充分协商,各自找到满意的“对象”。然而,现在的就业时市场管理缺失,就业市场的功能“变质”,市场主体的身份复杂等问题已成为通病,给大学生就业蒙上阴影。因此,完善和规范大学生就业市场管理已势在必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审批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现象,为大学生就业提供有序、规范、诚实可信的公平市场。

  3、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用人管理。现阶段,有许多用人单位在用工方面有意或无意地违反法律有关规定,更不乏一些用人单位在与大学生签定就业协议时就设下陷阱,并以此为依据,长期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与检查,严厉处罚不法用工的单位,同时应加强在劳动者中宣传劳动法,鼓励劳动者检举揭发用人单位的违法现象等方法,以规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是解决大学生就业陷阱的有效途径之一。

  4、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和不良企业的违法行为。不法分子和不良企业严重扰乱就业秩序,给大学生人身、财产等方面造成严重威胁,使大学生常常遭受难以承受的打击,对他们的成长和发展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也对社会的稳定安全造成极大的破坏。因此,应予以严厉的打击,常抓不懈,以阻此风,为社会和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就业外部环境。

  5、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律教育,提高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大学生就业陷阱不仅要创造安全、有序、公正、合理的外部环境,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律教育,使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并能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利。当前,普法教育在大学还很不够,一些普法课程得不到大学生的重视,致使许多大学生法律知识缺乏,法律观念淡漠,维权意识不强,即使权利受到侵害也不知道,当然,也不乏为息事宁人、忍气吞生者,但很少有依法维权,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者。这种现象不仅只是个别大学生利益,权利受到侵害,更严重的是助长了许多违法分子的气焰,造成许多不安全不稳定事件,也使刚进入社会的许多大学生受到不良影响,为他们的今后发展可能埋下隐患。

  另外,大学生也要不断参与社会实践,在社会化过程中不断锤炼,迅速成熟起来。社会和学校的保护是有限的,短暂的,更现实的办法是要求大学生积累社会经验,分清是非,明辨良莠,树立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

  求职就业过程中常见陷阱

  “高薪”诱你搞传销

  “只要你加入我们的团队,3个月后就拿到月薪3000元左右,随着你业绩的增加,你的工资将逐月增加。”面对这样的诱惑,你会动心吗?两位表演上当的学生称:他们与这家公司洽谈时,公司不看毕业证书,只填一张表格,随后便通知他们说被录用了,并准备带他们去广西、云南等地。在去广西的途中,他们意识到是传销后,便在南下途中下车,逃了出来。

  收保证金哄你买东西

  有两名毕业生遭遇了这样的求职经历:他们经一家职介所介绍后,到成都一家化妆品代理公司应聘业务主管,经过初试、复试后,公司负责人称要试用3个月,叫他们先学会推销公司代理的化妆品,每人交了150元信誉保证金,但没有拿到收据。经过实践,他们发现这些产品根本无法推销。后来他们在一家大型商场了解到,这套化妆品的销售价格是70至80元。原来,这家公司采用这种“招聘”办法,变相地向求职者卖化妆品。

  “没经验也可”引你入“套”

  据了解,由于很多用人单位都要求求职者具有工作经验,这样将一些应届大学生挡在了“门”外。刚毕业的大学生在人才市场,常有“矮一截”的感觉。因此,当应届大学生在广告上看到“无经验也可”等字眼时,就会眼前一亮,不加思索地争着填写履历,对招聘公司的背景则一概不问,最后可能吃亏。一名大学生填了表后,对方要求收取100元的保证金,屡次找工作受挫的他,毫不犹豫地交了这笔钱。半个月后,他被宣布走人,要求退还保证金,他却拿不出凭据。

  粉饰工种逼你辞职

  有多名大学生有这样的经历:广告上说是招聘“经理”,月薪1800元。当他们交了50元的中介费,办完手续后,被安排在离中介所不远处的一家公司工作。结果上班第一天,公司负责人就叫他们“先从基层干起”,让他们先在1个月内,每人推销价值1万元的保健品。1个月下来,他们6人中,没有哪一个完成了任务,自然被辞退了,不但连基本工资没拿到,还出了中介费。后来他们通过明查暗访,发现这家所谓的公司就是职介所的人开的,专门用来骗人的。

  骗了培训费就“炒”你

  一名同学经职介所介绍,应聘到一家保健品公司,在与公司签订合同时,公司提出为了提高其工作业绩,公司将对所有新进人员进行为期半个月的培训,公司将邀请某某大学知名教授来讲课,因此这笔费用(280元)将由个人承担。当该同学犹豫不决时,对方工作人员劝说:“培训后,你终生受益,这笔钱出得值得。”听这一说,该同学想通了,便交了培训费,结果讲课的并非什么知名教授,当培训结束时,公司通知他:培训不合格,你被辞退了。

  毕业生如何预防求职被骗,招聘陷阱有哪些

  一、信:

  尽可能参加本校和兄弟院校举办的专场招聘会和校外的售票招聘会,因为这些招聘会上的单位其合法资格基本上都经过了严格的审查,相对比较真实可靠。特别是学校组织的招聘会,经过学校层层把关,招聘会组织慎密、安全、规范、高效,可以值得毕业生的信任。

  二、签:

  双方达成协议后首先一定要和公司签订规范的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双方确定就业方向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它应当遵循如下两个原则:一是主体合法原则;二是平等协商原则。在此,特别提醒毕业生注意,在签就业协议书时,一定要认真谨慎,因为就业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且是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所以一定要仔细斟酌后再签,切不可草率。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就要签定规范的劳动合同,用法律的形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毕业生要把握合同的基础条款,明确双方的各项约定,看清劳动合同的附加条款,当面签字盖章,把劳动合同做得滴水不漏。

  三、查:

  毕业生应聘之前,要事先通过上网搜集单位资料查看应聘单位是否有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时间是否有效,或致电招聘单位人事部门打听其招聘计划,要注意单位的相关信息是否详尽是否可靠,特别是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是否虚设,来判断这场招聘以及该单位是否有“诈”。

  四、核:

  应聘过后,毕业生可以结合面试中的情况通过网络查询,询问师长、亲友等方式进行核实,也可带着自己面试中的疑惑去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确定招聘单位以及其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五、防: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招聘陷阱要小心提防。尽量不要只身一人去异地参加面试,特别是女生,可以约几个同学一起前往,临走前,务必把自己的去向告诉老师和同学,以防万一。不要随意透露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重要的个人信息,以免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比如电话面试时,对方如询问你的身份证号码,则要提高警惕,一定不能告诉对方,对方可能会骗取你的身份证号码干坏事;也不要轻信对方对单位的描述,你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向老师、同学、朋友咨询等多种方式核实单位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大学生就业创业陷阱几种表现形式

  1、就业渠道陷阱。当前就业渠道陷阱主要是通过招聘网站、QQ信息、微信、微博等网络渠道发布招聘信息,通过这类渠道发布招聘信息的单位或个人由于监控不严,信息的真实性难以核实,信息发布者往往利用这一点,发布具有很大诱惑力的职位信息,吸引求职大学生的注意。

  2、薪资待遇陷阱。用人单位往往对求职的大学生承诺以高薪,但是不签订任何书面合同,等到应聘者领工资时,不是打折就是推脱,有的甚至以公司倒闭为由不发一分钱。

  3、业绩等都附加得到自己的身上,给自己的单位人为地披上一件光鲜的外衣,让涉世不深的求职大学生觉得这个单位不错,有实力,将来一定能够有所发展,而实际上确实一家不起眼的小公司或小单位,甚至是一个“皮包公司”。

  4、介绍人陷阱。在大学生求职的路上总有一些人很主动热情的给他们去介绍好工作,而这些热情的背后都可能会隐藏着无法预知的危机。例如我们常说的传销。近几年经工商部门查出、遣散的传销人员,主要集中在18至25岁,其中刚毕业的学生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有的甚至是在校的大中专学生和初、高中毕业生。这类介绍人总是在求职大学生面前展示一种成功者的姿态,向求职大学生吹嘘自己工资高、工作轻,生活自由、发展空间很大,往往使缺乏生活经验的大学生上当受骗。

  大学生如何防范就业创业陷阱

  一是大学毕业生要认清当前的就业形势,端正就业心态。要相信“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不要随便相信高工资、高待遇、福利好、挣钱快的招聘消息,坚信不有会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同时了解国家最新的就业政策,培养多次就业意识和创业精神,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提升自身的创业思想和创业能力。

  二是提高对就业创业陷阱的辨识能力。大学生要从国家、政府、学校或正规的人才交流市场获取就业信息,不要相信小广告和流动招聘者。对于公司资质的描述要多问几个为什么,还可以通过工商部门电话、网站等进行核实,不要轻易相信“老同学”“老朋友”,不要贪图一时的虚荣和小利。

  三是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大学生要切实了解《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的相关内容,加强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遇到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利益,不给违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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