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时间:2021-04-24 17:15:00 职业道德 我要投稿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1)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如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会计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简称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简称注册会计师法).

  (2)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3)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如以财政部第26号部长令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以财政部第33号部长令签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制度办法,如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38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4)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三)会计人员的管理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2)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四) 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会计核算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对会计核算的原则、会计资料基本要求以及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等作出了统一规定。

  1、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包括:真实性要求、相关性要求、明晰性要求、可比性要求、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要求、重要性要求、谨慎性要求、及时性要求。

  2、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包括:

  (1)依法建立账册

  (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4)明确会计核算内容

  (5)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6)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我国规定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号止。

  (7)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8)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9)正确使用会计文字记录。我国境内所有单位会计记录文字都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3、会计凭证(详见《会计基础》)

  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

  单 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为了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和方法.

  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

  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 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4.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

  (1)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1.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概念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是一种外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