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师职业道德

时间:2022-07-09 21:19:19 职业道德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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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师职业道德

监理师职业道德1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平、科学”的`经营活动准则执业;

监理师职业道德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词规定的义务;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工程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工程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生产厂家和施工方法;(7)不收受施工单位的任何礼金、有价证券等;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监理师职业道德2

  一、监理工程师的素质

  1.良好的思想素质

  监理工程师的良好思想素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本职工作。

  (2)具有科学的工作态度。

  (3)具有廉洁奉公、为人正直、办事公道的高尚情操。

  (4)能听取不同的意见,而且有良好的包容性。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良好的业务素质

  (1)具有较高的学历和多学科复合型的知识结构。

  现代工程建设,工艺越来越先进,材料、设备越来越新颖,而且规模大、应用科技门类多,需要组织多专业、多工种人员,形成分工协作、共同工作的群体。工程建设涉及的学科很多,其中主要学科就有几十种。作为监理工程师,不可能学习和掌握这么多的专业理论知识,但是,起码应学习、掌握一种专业理论知识。没有深厚专业理论知识的人员决不可能胜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

  要成为一名监理工程师,至少应具有工程类大专以上学历,并了解或掌握一定的工程建设经济、法律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同时,应不断学习和了解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和法规等方面的新知识,从而达到一专多能,成为工程建设中的复合型人才,使监理企业真正成为智力密集型的知识群体。

  (2)要有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

  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就是理论知识在工程建设中的成功应用。监理工程师的业务主要表现为工程技术理论与工程管理理论在工程建设中的具体应用,因此,实践经验是监理工程?师的重要素质之一。一般来说,一个人在工程建设领域工作的时间越长,经验就越丰富。反之,经验则不足。据有关资料统计分析表明,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失误多数与经验不足有关,少数原因是责任心不强。所以,世界各国都很重视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在考核某个单位或某一个人的能力时,都把经验作为重要的衡量尺度。

  英国咨询工程师协会规定,入会的会员年龄必须在38岁以上。新加坡有关机构规定,注册工程师必须具有8年以上的工程结构设计实践经验。我国在监理工程师注册制度中规定,取得中级技术职称后还要有3年的工作实践,方可参加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考试。当然,若不从实际出发,单凭以往的经验也难以取得预期的成效。

  (3)要有较好的工作方法和组织协调能力。

  较好的工作方法和善于组织协调是体现监理工程师工作能力高低的重要因素,监理工程师要能够准确地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科学手段,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总结,建立较为完善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同时,要能够抓好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组织协调,发挥系统的整体功能,善于通过别人的工作把事情做好,实现投资、进度、质量目标的协调统一。

  3.良好的身心素质

  尽管工程建设监理是以脑力劳动为主,但是,也必须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充沛的精力,才能胜任繁忙、严谨的监理工作。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由于露天作业,工作条件艰苦,往往工作紧迫、业务繁忙,更需要有健康的身体,否则,难以胜任工作。我国对年满65周岁的监理工程师就不再进行注册,主要就是考虑监理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的适应能力而设定的条件。

  二、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

  工程建设监理是一项高尚的工作,监理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能损害工程建设任何一方的利益。为了确保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对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都有严格的要求,在有关法规中也作了具体的规定。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企业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三、FIDIC道德准则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于1991年在慕尼黑讨论批准了FIDIC通用道德准则,该准则分别对社会和职业的责任、能力、正直性、公正性、对他人的公正等5个问题共计14个方面规定了监理工程师的道德行为准则。目前,国际咨询工程师协会的会员国家都认真地执行这一准则。FIDIC认识到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对于取得社会信誉及其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十分关键的。为使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充分有效,不仅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不断增长他们的知识和技能,还要求社会尊重他们的道德公正性,信赖他们作出的评审,同时给予公正的报酬。

  FIDIC的全体会员协会同意并且相信,如果要使社会对其专业顾问具有必要的信赖,下述准则是其成员行为的基本准则。

  1.对社会和职业的责任

  (1)接受对社会的职业责任。

  (2)寻求与确认的发展原则相适应的解决办法。

  (3)在任何时候,维护职业的尊严、名誉和荣誉。

  2.能力

  (1)保持其知识和技能与技术、法规、管理的发展相一致的水平,对于委托人要求的服务采用相应的技能,尽心尽力。

  (2)仅在有能力从事服务时方才进行。

  3.正直性

  在任何时候,均为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行使其职责,并且正直和忠诚地进行职业服务。

  4.公正性

  (1)在提供职业咨询、评审或决策时不偏不倚。

  (2)通知委托人在行使其委托权时可能引起的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

  (3)不接受可能导致判断不公的报酬。

  5.对他人的公正

  (1)加强“按照能力进行选择”的观念。

  (2)不得故意或无意地作出损害他人名誉或事务的.事情。

  (3)不得直接或间接取代某一特定工作中已经任命的其他咨询工程师的位置。

  (4)通知该咨询工程师并且接到委托人终止其先前任命的建议前,不得取代该咨询工程师的工作。

  (5)在被要求对其他咨询工程师的工作进行审查的情况下,要以适当的职业行为和礼节进行。

  6.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纪律如下。

  (1)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法规等。

  (2)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约定的责任。

  (3)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4)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5)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成其担负的建设任务。

  (6)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在报刊上刊登承揽监理业务的广告。

  (7)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

  (8)不得泄露所监理的工程需保密的事项。

  (9)不得在任何承建商或材料设备供应商中兼职。

  (10)不得擅自接受业主额外的津贴,也不得接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津贴,不得接受可能导致判断不公正的报酬。监理工程师违反工作纪律,由政府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收缴“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可处以罚款。监理企业还要根据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监理师职业道德3

  基本准则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廉洁自律”的监理原则遵守以下职业准则:

  职业准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地执行监理工作;

  2.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3.不接受任何其他商业性委托,不泄露工程和业主的秘密,忠实履行职责,对业主负责。不在同一项目中既做监理又做承包人的商`业咨询,不泄露技术情报,不接受任何回扣、提成或其它间接报酬。不得接受承包人的请客送礼,不得介绍施工队、民工在本工程中分包或转包,不做有损业主利益和影响公正的事情;

  4.当其认为正确的判断和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向业主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

  5.当认为业主的意见或判断不可能成功时,应向业主提出劝告;

  6.当证明监理的判断是错误时,要勇于承认错误,及时更正错误;

  7.当监理工作涉及到业主和承包人双方合法利益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

  工作守则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廉洁自律

  1.监理人员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和工作关系谋取私利、索贿。在监理工作中必须做到秉公办事,公正合理,一丝不苟。不允许任何懈怠和渎职的现象存在。

  2.监理人员不准利用监理权向承包人敲诈勒索、吃拿卡要,亦不得要求承包人为自己提供规定以外的任何方便和需要。

  3.监理人员绝对不准由于得到承包人的某些关照而放松合同要求或降低质量标准。更不能参于承包人的 经济活动,以“服务”为名,收取劳务费、服务费。

  4.监理人员不得由于自己的无理要求未能得到满足而对承包人进行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坚决杜绝行业不正之风。

  5.监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外单位就餐时,应主动交纳伙食费。不准向外单位和有业务联系的单位索取接受礼物。

  6.监理人员不准授意承包人邀请下卡拉OK歌舞厅。

  7.监理人员不准以开会为名,绕道观光旅游。不准以各种名义大吃大喝,讲排场、请客送礼。

  8.监理人员不准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重报多领,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9.监理人员不准以各种名义变相截留公款。不准领取巧立名目的各种费用。

  10.监理人员应在本职工作中为承包人排忧解难,热情服务。每个监理工作人员必须遵纪

  工作须知

  1.严格执行合同是监理工程师和全体监理人员的基本规则。

  2.监理人员应与承包人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做好事前监理、事中监理及事后监理。

  3、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执行中要熟悉合同和设计文件,了解和掌握监理工作的重点,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

  4.合同执行时,如果承包人希望分包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监理工程师应对分包人的资质,施工能力认真审查。

  5.监理人员不容许承包人发生不合格工程,但又不要轻易否定承包人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通过技术手段获得利益的机会。

  6.监理人员与承包人对工程质量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以合同文件和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切忌感情用事,或凭个人的'看法和经验随意作出决定。

  7.监理工程师监理的工程质量将受到危害时,应迅速先通知承包人,然后采用劝告,提示的方法引导承包人进行纠正。如果承包人不听劝告断续施工时,必须果断地指令暂停施工进行检查。

  8.质量的优劣既要以试验和测量数据为依据,还应按规范要求对测量和试验数据进行综合评价才能做出结论。

  9.监理工程师在计划监控中仅指出承包人进度滞后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充分的根据论证并令承包人服,促使承包人采取措施加快进度。

  守法和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严加处理。

  10.工程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应切记:“计量一切合同内合格的工程是承包人的职责,而复核这一工作则是监理人员的职责”。

  11.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定期地、最好每周一次检查和记录承包人的人员变动和工地情况,以及材料和施工机械运转情况。

  12.监理工程师给承包人指令时一定要谨慎,非合同内的事情在未与承包人协商前不要发出指令,因为承包人没有义务接受合同规定以外的其它指令。

  13.监理工程师不能行使业主和 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权力。

  14.每日做好监理日记,掌握工程动态。

  工作依据

  ⑴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有关规章、制度;

  ⑵ 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⑶ 和铁道部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文件;

  ⑷ 审核合格的施工图;

  ⑸ 建设项目的委托监理合同、承包合同和材料供应合同。

  ⑹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季度和年度建设计划、变更设计、环保等全部技术管理文件;

  ⑺ 指挥部有关建设项目的文件、规定,指挥部、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各方参加的联席会议纪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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