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的原则

时间:2021-03-06 18:25:45 职业道德 我要投稿

教师职业道德的原则

  职业道德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职业道德是指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教师职业道德的原则,希望有所帮助!

教师职业道德的原则

  教师职业道德的原则是教师在职业实践活动中必须遵循的最根本准则,是教师协调行业内人与人之间及其与社会和其他行业之间利益关系的根本指导原则,是调节、指导和评价教育工作者行为的基本道德标准。它集中体现了一定阶级或社会对教师在职业活动中提出的最根本的道德要求。它贯穿于教师职业活动过程的始终,是教师职业道德体系的精髓,是衡量教师个人行为和品质的最高道德标准。因此,确立教师职业道德的原则,是研究师德问题的重要内容,它对教育过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建立

  在人类历史上,每一种道德类型的规范体系都贯穿着一个最根本的道德原则,即道德的基本原则。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各行各业的产生,各类职业道德也发展和完善起来。各种类型的职业道德也各有其核心的、具有全面指导意义的道德基本原则,用以指导和约束该行业的所有从业人员。

  目前,人们对教师职业道德有没有基本原则,有几条基本原则,什么是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等问题还存在不同的看法和表述。我们认为,既然职业道德是伴随着职业活动而产生、发展起来的,就应该有一个适用于特定行业的、体现该行业特征的、区别于其他行业的基本原则。更何况教师职业历史悠久,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地位日益突出,功能日益拓展,其职业道德体系也逐渐完善,确立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就成为必然。

  在一般情况下,基本原则是对教师指导性、原则性的要求,它是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总概括。在执行中,允许根据具体情况变通处理,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和把握:

  (一)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评价教师职业行为的最高道德标准

  首先,这是由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在教师道德体系中的地位所决定的。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贯穿于教师整个职业活动过程中,指明了教师职业实践中行为的总方向,体现了教师职业道德活动的本质属性,对教师的职业行为起根本的指导作用。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在教师道德体系中的这种核心地位和统帅作用,决定了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评价教师整体和个体职业行为的最高层次的道德标准。

  其次,从法律与道德规范人们的不同方式来看,法律是依靠国家强制力量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具有强制性,相对于道德而言,它是一种外在的约束力量。道德是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内心信念来维系的,它主要是人们把社会的要求内化为自身的行为准则,依靠人们的自律来指导人们的行为,相对于法律来说,它是来自于人们内心的一种精神力量。因此,道德的要求是比法律的要求层次更高。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评价教师职业行为的最高标准。

  (二)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调整教师个人与他人和社会利益关系的根本指导原则,是区别于其他类型社会道德最根本的标志

  每种职业都体现和处理着一定的利益关系。在现阶段社会里,职业劳动是为社会创造经济、政治、文化效益的活动,同时也是个人生活资料的来源。因此,各种类型的职业道德,必然要承担起协调本行业内人与人之间,本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与行业服务对象、社会整体或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如何处理好这些关系,就需要有一个基本的指导原则。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就是指导教师调整行业内人与人之间、教师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教师与社会整体或国家之间利益关系的指导原则,它反映了教师职业所应承担的一定的社会责任、应履行的社会义务以及承担责任、履行义务所应享有的社会权力及社会利益,是教师职业道德区别于其他类型社会道德的最根本的标志。

  二、确立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依据

  教师职业道德作为调节教育工作者行为的准则,并非人的主观臆想或逻辑推演,而是有着充分的客观依据的。

  (一)符合当时社会经济、政治的需要

  道德是上层建筑、意识形态之一,是由社会经济关系、社会存在决定的。社会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的,它决定着社会道德基本原则的要求,而道德原则和规范的确立,最终是为了调整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因此,作为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内容的教师职业道德,也必然由社会的经济关系、社会存在所决定,并随着后者的变化而变化。道德与政治是上层建筑诸因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各以特定的角色反映社会存在和经济基础,两者相互联系、相互区别,在阶级社会中,政治关系对道德关系产生重要的影响和制约作用。上述情况要求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必须反映当时社会的经济关系、政治发展的需求。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教师道德的基本原则必须符合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发展的需求,否则势必偏离社会主义方向而导致失误。

  (二)反映教师劳动的特点,并在教师道德规范体系中占主导地位

  教师职业道德是在教师劳动实践中引申出来的。教师劳动的目的是培养人,劳动的对象是人,劳动的产品同样是人。教师劳动的这些特点,向教师提出了道德上的特殊要求,也指明了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方向,即必须反映教师劳动的特殊本质,使之成为与其他职业道德既联系又区别的标志。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必须贯穿于教育过程的始终。教育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对教师的要求是多方面、多层次、全方位的,而其中必然带有核心作用的要求,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就是诸多要求的概括。

  在社会主义国家,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应当是社会主义社会对教育者行为要求的高度概括,是社会主义道德在教育者教育实践中的集中表现。一方面,它对教育者的实践活动具有导向功能;另一方面,对教育者行为具有严格的约束功能。这种基本原则体现了教育活动中人与人之间最重要、最基本的道德关系,对教育者的思想、言论和行动具有最普遍、最根本的指导作用。这种基本原则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灵魂与价值导向。

  (三)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相结合

  认知、思维在道德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它能从根本上转变传统的道德教育观念。道德发展的过程是一个借助自己的智慧努力探索、不断建构的过程,因此,道德的目的就不应该是让受教育者无条件地服从某些规则和准则,而是要引导和鼓励受教育者接受理性的自我指导和自我决定,这样看来,道德教育的过程是一个需要受教育者的理智和思维参与的过程,那么,我们就必须抛弃传统的说教、灌输和强迫执行等方法,帮助受教育者通过自己的实践和理性思考作出自己的判断和决策,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