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可享多项优惠政策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军区司令部联合召开了2009年全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电视会议,对山东省今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介绍,国家多项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这些优惠政策包括: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相当于每一名入伍毕业生都免费上大学;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的,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者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国家预征对象为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以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应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生,高职(专科)毕业生年龄要求为当年年满 18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至2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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