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居住证办理指南

时间:2020-12-05 18:54:38 居住证 我要投稿

南宁居住证办理指南

  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南宁市居住证办理的相关信息,大家在办理居住证业务前可先浏览本文内容,方便大家能够快速的办理好居住证。下面是YJBYS小编精心整理的南宁居住证办理指南,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办理条件

  在设区市市区申报居住登记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流动人口,本人或监护人提出办证申请的,应当发给居住证;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发给居住证:

  (一)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以及外国人和无国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居住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A、个人申领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南宁市办理居住证所需提供材料为:

  1、申办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住所证明;

  3、本人年内彩照一张(照片标准参照二代身份证照片)。

  (二)身份证明材料包括:

  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均可作为身份证明材料。

  (三)住所证明材料包括:

  1、自有房产:

  (1)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复印件。

  以上其中一项均可作为住所证明材料。

  2、租住房屋:

  (1)企事业行政单位(保卫部门等)出具的《在邕实际居住证明》。

  (2)小区物业出具的《在邕实际居住证明》。

  (3)租房合同及屋主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

  (4)租房合同及屋主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复印件。

  以上其中一项均可作为住所证明材料。

  B、集体申领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用人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社会团体登记注册证明等);

  (二)申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用人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住所证明(宿舍住所属租赁房屋的,需同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办《居住证》人员名单及就业证明;

  (五)填好的《南宁市居住人员信息登记表》。

  采用集体申领方式申领《居住证》的,由用人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办理。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检验是否符合资格→受理→审核→复核→制证发证

  办理地点

  各区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地址电话

  江南区

  1、福建园管理服务中心 福建园小区23栋前 4848060

  2、江南管理服务中心 五一中路5-9号 4853182

  3、沙井管理服务中心 五一西路56号 2349368

  4、吴圩镇管理服务中心 吴圩镇博济街27号 4207329

  5、苏圩镇管理服务中心 苏圩镇团结路8号 4178002

  6、延安镇管理服务中心 延安镇兴延路1号 4168201

  7、江西镇管理服务中心 江西镇江西街6号 3361369

  西乡塘区

  1、华强管理服务中心 华强路西一里30号 2439346

  2、安吉办管理服务中心 安吉大道路57号 3149882

  3、衡阳管理服务中心 友爱北路51-1-9号 2333284

  4、西乡塘管理服务中心 五里亭派出所对面 2318080

  5、新阳管理服务中心 新阳路87号 3166833

  6、上尧管理服务中心 大学西路23号 3248521

  7、石埠管理服务中心 石埠办事处 3251890

  8、北湖管理服务中心 明秀小区13栋旁 3301051

  9、安宁管理服务中心 一秀农贸市场三楼 3308095

  兴宁区

  1、朝阳管理服务中心 济南路25号 2437550

  2、民生管理服务中心 高峰路10 号 2623026

  青秀区

  1、新竹管理服务中心 新竹路38-18号 5842013

  2、中山管理服务中心 竹溪南路7号 5360125

  3、建政管理服务中心 长堽路42号 2060092

  4、南湖管理服务中心 华宾路南面 2281423

  5、津头管理服务中心 锦春路8号 5526973

  6、仙湖管理服务中心 仙葫大道西333号 4781113

  邕宁区管理服务中心 汉林街11号 4721206

  良庆区管理服务中心 大沙田先锋路1号 4511395

  武鸣县管理服务中心 城厢镇和平街8号 6286485

  横县管理服务中心 横州镇龙首路158 7231009

  宾阳县管理服务中心 宾州镇政府大院 8258610

  上林县管理服务中心 上林县明山路116号 5222272

  马山县管理服务中心 西化街263号 6818466

  隆安县管理服务中心 城西路城厢派出所 6526660

  高新区心圩管理服务中心 心圩路36号 3211637

  经开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白沙大道86号

  南宁东盟投资区管理服务中心 嘉园阁二楼204号房 6305619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城区15工作日、 县级当场出具居住证明

  办理费用:首次办理免费,补(换)领收费 20.00元

  注意事项

  (一)我区居住证的'发放对象为在区内设区市市区申报居住登记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流动人口。居住时间从群众本人或监护人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设置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站(点)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后才能申请办理居住证。遇群众在设区市区居住地实际居住6个月以上(含6个月)但没有及时申报居住登记的,2016年6月30 日前可通过“居住证特殊情况审批”途径办理居住证。

  (二)居住证明有效时间从1月调整为3个月。居住证明由民警进行打印,协管员不能独自办理打印居住证明。

  (三)已申领居住证、现居住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的流动人口,所持居住证可继续使用。今后凡居住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且已申报居 住登记的流动人口,因办理个人权益事项需要居住凭证的,由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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