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及政策解读

时间:2020-12-12 10:18:12 居住证 我要投稿

2017年温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及政策解读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下面由yjbys小编为大家搜集的.2017年温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及政策解读,欢迎阅读本文!

  2017年温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和家庭成员具有市区(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城镇非农业户口且实际居住的;

  (二)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5倍之内,即人均每月1310元以内

  (三)家庭现住房人均低于15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

  2017年温州市保障性住房政策解读:

  补贴方式

  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住房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

  住房租金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廉租户,在一定时期内提供租赁住房租金补贴。

  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廉租户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租金核减是指产权单位按照政府的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对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给予租金减免。

  补贴来源

  一、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元。

  二、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因重大疾病、婚姻状况变动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而将原有房产转让的,原有房产不纳入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的房产面积核定范围,且不在补贴面积中扣除,但转让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除外。原有房产转让未满5年的,货币补贴按照补贴标准的50%发放;转让满5年的,货币补贴按照标准全额发放。

  三、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统一按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发放补贴。

  四、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租赁房屋的总建筑面积应不低于36平方米,并且不低于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其实际支付房租低于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的,仍按照补贴标准发放补贴。

  五、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因经济收入情况发生变化后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自《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有效期届满次月起,给予三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的50%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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