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居住证办理流程

时间:2020-11-07 11:11:50 居住证 我要投稿

2017年都江堰市居住证办理流程

  2017年都江堰市居住证办理流程是什么?想必准备在都江堰买房的各位非常关心。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年都江堰市居住证办理流程,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年都江堰市居住证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现场提交办理材料、填写申领表,申领居住证,审核通过后领取《领证通知单》;

  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都江堰市居住证申领表》;

  将《都江堰市居住证申领表》连同办理材料递交给派出所前台民警受理并审核;

  派出所前台民警审核合格后录入信息,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请人。审核不合格,由受理人员当面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

  ★ 领取居住证

  申领人在领取《领证通知单》15日后,持《领证通知单》到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出发前,我们再核对下你能不能又有没有带齐这些居住证办理材料:

  申报居住登记需要这些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都江堰本地宝特别提示: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申领居住证需要以下材料:

  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与下列条件相对应的办理材料。

  1、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办理都江堰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3)近6个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清单(原件);

  (4)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劳动合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都江堰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原件和复印件);

  (5)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a.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c.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2、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办理都江堰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3)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a.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买卖合同摘要》原件或提供《都江堰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含《都江堰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c.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d.居住在学校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3、符合连续就读办理都江堰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3)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4)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a.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c.居住在学校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4、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办理都江堰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3)居住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出具的符合本市人才落户条件的《居住证申领表》(原件);

  (4)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a.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c.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5、符合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具有本市户籍办理都江堰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3)具有本市户籍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4)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a.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c.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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