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为: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掌握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本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论文评审与答辩
攻读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除经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外,还应有2位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本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
三、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