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考研已经悄然接近了,各院校的考研报考相关信息也开始公布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中国医科大学2017考研报考条件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三方面条件。
1.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学历条件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若取得复试资格,需加试三门与报考研究生专业所对应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时须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若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另需加试三门与报考研究生专业所对应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3.专业限制条件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本科毕业专业要求。
(1)临床医学一级学科下的各二级学科学术学位及其对应的专业学位(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2”及“1051”)接收本科毕业专业为临床医学且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的考生报考。
(2)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麻醉学、康复医学专业的医学学士学位考生可报考对应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研究生,理学学士学位考生只能报考对应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
(3)康复治疗学(4年制理学学士学位)可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
(4)口腔医学一级学科下的各二级学科学术学位及其对应的专业学位(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3”及“1052”)接收本科毕业专业为口腔医学且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的考生报考。
(5)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凡是被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录取的研究生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6)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所有学术学位研究生毕业后的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7)护理学专业学术学位及其对应专业学位(招生专业代码为“101100”及“105400”)接收本科毕业专业为护理学且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报考。
(8)中西医结合专业接收高等中医药院校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临床本科专业毕业生报考。
(9)生物学一级学科(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710”)、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31”)、基础医学一级学科(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4”)、药学一级学科(招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7”)接收本科毕业专业为医学,或生物学、药学等理工类考生报考。
(10)伦理学专业优先文科专业和医学专业考生报考,情报学专业优先医学信息及计算机相关专业考生报考。
(11)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及同等学力人员仅允许报考我校基础学科专业。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
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1、3的各项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017年我校单独考试的具体要求详见《中国医科大学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四)所有拟报考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及非全日制招生计划的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我校以上有关报考基本条件、学历条件及专业条件的限制,尤其是专业条件的限制。我校将在现场确认结束后对报考数据进行专业限制条件的资格审核,不符合专业限制条件者不予准考,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