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排

发布时间:2017-09-24 编辑:少冰
  北京电影学院的影视实验中心一直承担着学院教学实习任务。在电影艺术专业教育和教学中,创作实践教学是一个重要的特色,影视实验中心正是这个特色的扮演者,也是这个环节的实施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北京电影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排的相关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一、准考考生登陆“研招网”下载准考证
  我校已于3月21日在研究生院网页公示“2016年博士研究生准考名单,未参加资格审核或材料不合格者,不准予参加考试。
  4月18日—24日准考考生登陆研招网,在“网上报名”模块下载“考试通知单”。
  二、初试
  时间:4月23日—24日。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我校将在考前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考场安排及注意事项等,请考生留意查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4月23日上午08:30—11:30 业务课一
4月23日下午13:30—16:30 业务课二
4月24日上午08:30—11:30 外国语
4月24日下午13:30—16:30 思想政治理论(仅限同等学力考生)
  我校预计将于5月16日前公布初试成绩及复试安排。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持有异议,可提交书面申请复核成绩,我校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三、复试
  复试时间暂定:5月24日—27日。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
  进入复试的考生,须于5月23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到研究生院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
  四、体格检查
  进入复试考生领取体检表,暂定于5月24—27日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在办理复试资格审查手续时,向研究生院提交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的《资格审查及思想政治情况表》。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者者,不予录取。
  六、其他
  请考生经常登陆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网页,查看有关博士研究生等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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