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复试资格考试分数线及要求:
我校招收2016级在职艺术硕士复试分数线为90分,凡“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联考成绩达到该分数线者并符合北京电影学院2015年招收2016级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计划表(具体要求见招生简章)报考条件等方面的要求方有资格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
二、资格审查
2016年3月3日8:30—11:30,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到所报考院系申请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领取复试准考证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各院系不得擅自发放复试准考证。未如期参加资格审核和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
考生须于2016年2月25日前与所报考院系资格审查负责人邮件联系,确认能按期参加复试,并注明本人姓名及所报考研究方向。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全国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查后原件将退还报考者。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3.考生须提交《北京电影学院2015年招收2016级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招生计划》所要求的与所报研究方向相关的作品(光盘),否则不准予参加复试。
4.专科毕业考生须提交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跨专业报考者须提交已公开发表、出版、播映艺术作品的证明材料;
6.各院系提出的其他资格审核需携带的材料;
7.复试费260元。
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一律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复试
考生须持北京电影学院2016年在职MFA复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
1.考试时间和内容:
时 间 | 考试内容 | 分 值 | 备 注 |
2016年3月3日 下午13:30—14:20 |
政治理论 | 以“合格”或“不合格”计分 | 复习范围见附件 |
2016年3月3日 下午14:30—17:30 |
专业笔试 | 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 专业笔试考试地点等相关安排将于考前3月1日公布 |
各院系时间见附件 | 专业面试 | 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 |
2)各院系研究方向复试安排
表演学院-复试安排(电影表演创作) | 表演学院-复试安排(戏剧表演创作) | 导演系-复试安排 (电影监制) | 导演系-复试安排 (后期导演) | 导演系-复试安排 (剧情片创作) |
导演系-复试安排(纪录片导演) | 动画学院-复试安排(动画创作) | 管理学院-复试安排(电影市场营销) | 管理学院-复试安排(电影制片管理) | 美术学院-复试安排(美术、特技、虚拟、人物、广告) |
摄影学院-复试安排(图片摄影创作) | 声音学院_复试安排(电影声音创作) | 声音学院_复试安排(电影音乐创作) | 视听传媒学院-复试安排(视听新媒体编导) | 文学系-复试安排(电影剧本创作) |
1.我校将依据考生的专业笔试、专业面试成绩,结合政治理论成绩,择优录取。
2.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网页,认真查看最新的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