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已经公布了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的相关信息,请相关考生及时查看信息,做好考研复试工作,小编搜集的详细内容如下: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以《北京交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依据,为做好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及准备工作
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该专业复试笔试及综合能力面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应遵循复试要求、严格纪律、保守秘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各系主任、专家教授组成;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由该专业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硕士生导师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各专业复试小组配备秘书1人,由本学科专职教师或研究生秘书担任,协助工作小组负责人做好复试工作。
复试前,学院组织对考生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查验学生证原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本科学校教务处公章或者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公章),收取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复印件和本科成绩原件等相关材料。
二、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1.进入复试的分数要求。
第一志愿考生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各单科及总分分数线,且排名在我院规定的复试分数线之内,可以进入复试。
2016年我院统考生复试分数线具体如下:
报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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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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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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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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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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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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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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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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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学(学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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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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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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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36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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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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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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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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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
36
|
36
|
90
|
90
|
设计学
|
130500
|
338
|
34
|
34
|
90
|
90
|
建筑学(专硕)
|
085100
|
320
|
36
|
36
|
80
|
90
|
工业设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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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37
|
355
|
36
|
36
|
90
|
90
|
艺术硕士(艺术)
|
135108
|
340
|
34
|
34
|
90
|
90
|
艺术硕士(美术)
|
135107
|
375
|
34
|
34
|
90
|
90
|
单独考试及一志愿报考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划定,具体如下:
(1)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分数线: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55,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75,总分不低于350。
(2)一志愿报考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四科统考的总分不低于265分,两门联考科目的总分不低于165分。
2016年我院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如下: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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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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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不含推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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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学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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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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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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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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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300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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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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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00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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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专硕)
|
085100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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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工程
|
085237
|
2
|
艺术硕士(艺术)
|
135108
|
5
|
艺术硕士(美术)
|
135107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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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年我院调剂要求及名额具体如下:
调剂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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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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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线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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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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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
(专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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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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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325分,英语、政治成绩36分及以上,专业课1、专业课2成绩90分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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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大学生士兵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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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接收调剂申请,根据调剂要求、初试成绩、本科阶段表现等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发出复试通知。接收调剂生源额满为止。
考生如实填写、提交调剂信息后,请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查收我校回复的相关信息并进行确认回复;未及时回复我校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参加复试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3.复试的程序、时间、地点
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设计学(含艺术硕士、工业设计工程)、建筑学专硕等不同专业分小组安排复试。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同时参加复试。
3月24日上午8:00,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到北京交通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参加复试。
3月24日下午2:00,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进入复试,资格审查地点:17号楼3层会议室。
资格审核时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查验学生证原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加盖本科学校教务处公章或者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公章),收取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复印件和本科成绩原件等相关材料。同等学力考生应交验补修本科课程成绩单、论文及获奖证书、四级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如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要求其必须在4月8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3月25日全天,参加了体检且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复试。为保证复试质量,复试全程将进行录音、录像。
复试程序为:
⑴外语听力(30分钟),3月25日上午8:00–8:30,
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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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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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建筑学专硕、城乡规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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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楼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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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艺术硕士、工业设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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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楼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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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5日上午9:00-12:00
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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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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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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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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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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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综合知识
或
建筑技术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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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楼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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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方向初试未考快题设计的考生,复试科目为建筑快题设计。其他考生复试科目为建筑综合知识或建筑技术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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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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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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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楼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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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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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题设计及专业设计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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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楼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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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科目分为环境艺术、视觉传达、数字媒体、工业设计4个专业方向,以初试报考方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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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专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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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综合知识
或
建筑技术综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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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楼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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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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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题设计及专业设计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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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楼105
|
复试科目分为环境艺术、视觉传达、数字媒体、工业设计4个专业方向,以初试报考方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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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硕士
(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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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题设计及专业设计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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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楼105
|
复试科目分为环境艺术、视觉传达、数字媒体、工业设计4个专业方向,以初试报考方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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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硕士
(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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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题设计及专业设计论述
或
书画艺术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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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楼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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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方向复试科目必选快题设计及专业设计论述;02方向复试科目必选书画艺术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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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口语和综合能力面试),3月25日下午13:30。
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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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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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学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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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楼105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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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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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楼308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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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艺术硕士、工业设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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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楼三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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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专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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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号楼104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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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复试比例
根据学校安排的招生名额以及考生初试成绩,确定2016年各专业复试比例为120%左右,生源充足的专业,会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具体复试名单将根据复试成绩分数线、考生成绩以及专业要求确定。
5.复试考核方式
口语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口语水平与应用能力,采用教师与学生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专业课笔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设计表现水平;综合能力面试通过学生对专业问题的回答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及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有: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6.政治审查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成绩满分为3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50分,外语听力满分为50分,综合面试部分满分为150分。综合面试由两部分组成,其中外语口语面试部分满分为30分,综合能力部分满分为120分。
8.考生成绩的评定。外语听力成绩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指定不少于2人的阅卷小组进行阅卷评定;专业课笔试成绩由专业复试小组负责阅卷评定,其中复试科目为快题设计的,由阅卷小组成员各自评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综合面试中英语口语,由复试小组指定不少于3名具有外语能力的人员各自打分后取平均分,综合能力面试由复试小组全体成员各自打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9.复试考生的加分原则和依据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国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指除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之外的门类)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2)通过我校“2015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创新能力认定并获得证书者,如初试成绩达到复试线则优先录取。
10.参加复试的考生,以其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为录取依据。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累加形成综合成绩(满分850分),以先第一志愿、后调剂志愿的顺序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分专业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90分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90分或复试综合成绩低于21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满为止。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经校研究生院审核公示后予以录取。拟录取时,最终成绩相同时,以复试成绩为准,复试成绩也相同时,以初试外语成绩为准。
11.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
参加破格复试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学习成绩优秀;
(2)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3)初试总分专业排名前3名;
(4)仅1门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不得低于2分以上。
1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必须按照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按照要求进行复试确认、复试科目选择等操作,未经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以上操作的一律不得录取。
13.考生查询复试名单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查询网址为https://aad.bjtu.edu.cn/;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https://aad.bjtu.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复试收费
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文件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复试应缴纳100元复试费,复试费必须通过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支付。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学院复试工作办法、招生人数、复试名单、初试成绩等信息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为学院布告栏及学院网站(网址https://aad.bjtu.edu.cn/)。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受理申诉规定时限内向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书面告知申诉人。口头申诉、超出申诉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
考生接待电话:010-51684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