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评选2015-2016学年度北京师范大学校级优质研究生课

发布时间:2017-01-11 编辑:少冰

  北京师范大学的前身是1902年创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08年,改称京师优级师范学堂,独立设校。1912年,改名为北京高等师范学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北京师范大学评选2015-2016学年度北京师范大学校级优质研究生课程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申报范围和奖励标准

  本次优质课程的申报及评选范围包括2015-2016学年度正常开设的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课程(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公共必修课)。课程须已开设三年或以上,2015-2016学年度期间无违反学校相关教学管理制度的情况。

  校级优质课程分为特等奖和优秀奖两个等级。学校给予每门优质课程特等奖5万元的奖励;给予每门优质课程优秀奖2万元的奖励。

  特等奖实施限额申报、竞争性评选,学校拟评出10门。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最多可推荐1门学位基础课或学位专业课参加特等奖申报。承担学校公共课的培养单位可再推荐1门公共课参加申报。

  优秀奖实施分配名额、培养单位自行评审,研究生院备案。学校在综合考虑课程选课人数、学时数,以及校级公共平台课程建设的基础上,确定了各培养单位评审优秀奖的专业课(学位基础课或学位专业课)和公共课门数(具体分配额度请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课程内容具有基础性、系统性和前沿性,教学目标明确,能体现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特点。有规范、定期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文件齐全,如历年的课程教学工作计划、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课表、教学辅助资料、试卷资料(包括学生考卷)及成绩分析总结、教学总结等妥善保存和整理的文档。

  (二)课程依托的学科实力较强,整体基础条件较好,原则上应是培养单位研究生重点建设课程。课程教学团队优秀、教学经验丰富,

  (三)主讲教师在课程相关领域,科研成果丰富,并将科研成果用于教学。教学成果明显能引导学生学术兴趣,主动探索学术问题,学生有显著的学术产出。

  (四)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在教育教学理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材建设、教学方法等教改研究和实施方面成绩显著。

  (五)严格遵守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备课、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考试考查、成绩结果反馈等环节及时完成,制订了切实可行的课程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措施。

  (六)申报单位重视研究生课程建设,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落实经费投入及其他相关建设措施。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优质课程(含特等奖、优秀奖)均须填写《北京师范大学校级优质研究生课程申报书》(请见附件2)

  (二)申报特等奖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纸质版各一份:

  1.课程教学大纲、备课记录、教材、讲义或其他课程资源;

  2.教师将科研成果用于教学的相关支撑材料;

  3. 学生作业、课程论文、课题等学术产出材料;考查方式及考查过程的相关材料;

  4. 教学改革成果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5.多种课堂教学活动形式的支撑材料。

  四、评审程序

  2016年12月15日前,各培养单位进行工作宣传和组织课程评审;

  2016年12月16日17点前,各培养单位完成推荐申报特等奖课程的公示,并报送申报材料(申报表纸质版需一式十份,其他纸质材料各一份)至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核参评资格。

  2016年12月20日(暂定),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特等奖课程(讲演及答辩安排的具体通知稍后下发):评审专家组由校学位委员会委员、研究生教学督导团专家、教学经验丰富的知名教授组成,并组织研究生代表列席评审会。评审分文科与公共课组、理科组分别进行。优质课程特等奖的申报人需进行12分钟的课程评审现场讲演(进行评审现场讲演的教师至少要承担课程教学一半的课时量),并回答评委问题。评委对申报材料和讲演效果分别计分,得出最后的评审结果,并进行公示。

  2016年12月23日前,各培养单位完成优秀奖课程评审公示,并将优质课程优秀奖申报书的纸质版一份和汇总表(请见附件3)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

  优质课程,经公示无异议,由学校批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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