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14年招收香港、澳门、台湾籍硕士研究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11-28 编辑:1041

  一、报名

  (一)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全日制研究生,可以兼报。学制为三年,学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详见附件一。考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费用不退。

  二、考试

  (一)考试方法

  笔试与口试。

  (二)考试科目

  1.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中任选其一)。

  2.专业科目(专业主科和专业基础科目)。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专业主科;复试:专业基础科目、外国语。专业科目考试要求详见附件二(取消其中第4项钢琴考试)。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参见附件三、附件四。考试在本院(北京)进行,外地不设考点。

  注:我院不开设日语和俄语课程。

  报名、考试的具体事宜请见下表:


  日期

  内容

  要求及注意事项
2013年8月1日—9月5日
  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打印、留存报名表(交材料时需
提交)。

  1.时间:8月1日8:00—9月5日23:00
  2.网址: yjs.ccom.edu.cn 3.网报时按要求上传一寸免冠近期蓝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
9月6日
  1.本地考生可到我院研究生部提交所有报名材料。
  网址:yjs.ccom.edu.cn
  2.外地考生可以特快专递邮寄所有报名材料(其中证件寄复印件,领准考证时验原件;邮寄日期为9月2日—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若在规定时间内没交齐报名材料,按初审不合格处理)。
须提交的报名材料: 1.本人居住地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须验原件);学士学历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须验原件);大学本科或攻读学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2.先到我院港澳台办公室填写《申请表》,持港澳台办公室签发的《报名通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专业考试报名表》(务必打印带照片的报名表并在签字处签字,否则无效)。 4.所报方向应提交的各项材料(详见附件二)。 5.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均验原件)及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学生”证明(持海外教育机构的证明,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每报考方向交费100元。 7.代寄邮资费100元。
9月12日—13日
  网上确认报名信息。

  网址:yjs.ccom.edu.cn(公告栏)
9月18日
  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网址:yjs.ccom.edu.cn(公告栏)
10月8日
  1.初审合格的考生到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