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央戏剧学院考研网报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01 编辑:1041

  一、考生报名前请详细阅读北京教育考试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和《中央戏剧学院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报考中央戏剧学院的考生,必须选择“中央戏剧学院”报考点报名。请认真阅读全部公告信息。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不按教育部的规定按时打印准考证,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信息确认、照相日期(与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的日期相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北京本院)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本院报名点代码1148,考生信息确认时请携带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身份证。

  三、2015年我院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13名(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人数,在我院《招收学术型研究生专业目录》和《招收攻读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所列导师招生限额之内。

  四、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中国话剧》、《外国戏剧》两门课程,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方可录取。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生和网络教育生2015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考生,也需加试,详见简章。

  五、2015年我院录取的研究生(含全日制艺术硕士),在昌平校区上课,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六、各研究方向复试具体科目和内容见复试通知。

  七、单独考试科目代码:政治111,英语241,业务课代码与统考相同,单独考试收费标准与统考生相同。单独考试限学术型。

  八、考生报考中央戏剧学院,只能选择北京地区“中央戏剧学院”报考点,选择其他报考点报名信息无效。

  九、请考生在“备注信息一”内填写选报的导师姓名。不要添加诸如“教授、老师”等称谓。如报考张三,填写“张三”即可,不要填写“表演系张三”、“张三教授”、“张三老师”等内容。

  十、以上内容供参考,具体事项以招生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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