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2016年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2 编辑:少冰
  中国医科大学简称中国医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教育部与辽宁省人民政府三方重点共建研究型大学,是“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入选高校,承担“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的全国重点大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中国医科大学2016年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的相关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一、组织分工
  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由校学位办公室总体负责、统一布置和监督指导;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和具体组织实施;教研(科)室执行落实。答辩工作的具体日程由教研(科)室负责制定。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召开本部门各三级科室主管负责人和研究生管理秘书以及本单位当年所有学位申请人(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下同)会议,统筹部署本单位2016年学位论文答辩与申请学位工作安排,传达学校工作文件的各项要求及时程安排,务求周知。
  二、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对象、程序
  1、本次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的对象主要为2013级和其前各届尚未毕业的博、硕士学位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
  2、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博士研究生及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允许提前答辩;特殊拟申请提前学位答辩的研究生到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咨询有关政策事宜。
  3、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的程序
  凡我校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含同等学力人员),在培养终审合格后依次经过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学位论文评阅(包括论文初审、论文专家评阅)、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与答辩、学位申请4个主要过程。
  三、学位论文初审
  博士学位论文初审由校学位办根据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合格名单统一组织专家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初审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论文查重合格名单组织,具体时间与要求以各培养单位通知为准,不得由申请人自行进行学位论文初审。
  论文初审具体要求按照《中国医科大学学位论文评阅要求》规定执行。如果论文初审结果为“微改不重审”及“修改后重审”时,评阅专家的修改意见将会返回给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通知学生进行指导修改,而后“修改后重审”的学位论文由初审专家进行重审。没有通过论文初审的学位论文不能进行学位论文专家评阅。
  四、学位论文专家评阅
  通过论文初审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全部要进行学位论文专家评阅。
  1、博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
  博士学位论文的专家评阅采用“双盲”外审形式,由校学位办统一聘任校外专家进行评阅。请通过论文初审的博士研究生将符合学位论文评阅格式规范要求的学位论文PDF电子版、填好基本信息的《学位论文评阅书》WORD电子版上交到所在院系,学位论文及论文评阅书以论文名称命名。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汇总的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学位论文评阅书》电子版、《博士学位论文外审评阅信息表》电子版于4月22前交到校学位办。
  2、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
  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落实,不得由研究生本人进行论文评阅。具体评阅形式由所在培养单位自行决定。
  请存在2015年辽宁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论文的单位,在正常论文评阅程序外,将所在专业所有硕士学位论文按上述要求,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学位论文评阅书》电子版、论文抽检不合格专业的《学位论文评阅信息表》电子版于4月22前交到校学位办。学校将组织专家,按照50%比例随机进行抽检评阅。
  论文专家评阅具体要求按照《中国医科大学学位论文评阅要求》执行。
  五、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与答辩
  1、答辩申请
  完成学位论文评阅的研究生(包括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学位申请人将答辩审核表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到各培养单位申请审批。各培养单位主要从答辩委员会成员构成(按照《中国医科大学大学位论文答辩实施要求》执行)、导师及科室签字、发表文章等方面进行审核。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申请答辩前必须提供在省级以上杂志已经发表与所研究课题相关的文章或录用证明,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本人和导师的通讯单位均为中国医科大学,如有并列情况,上述人员须排在第一位。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术学位人员在申请答辩前必须提供在SCI杂志上已经发表的文章检索证明及杂志收录证明,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本人和导师的通讯单位均为中国医科大学,如有并列情况,上述人员须排在第一位。
  2、专业学位临床技能考核
  专业学位临床技能考核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安排。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按照所在培养单位要求,填写好相关专业的专业学位答辩审核表,参加临床技能考核。
  3、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按照所在培养单位要求参加组织的答辩,并将答辩审核表、学位论文、论文答辩表决票、答辩酬金表、答辩记录用笺等答辩相关表格按照所在培养单位要求,按答辩委员会成员数准备,于答辩开始前交给答辩秘书。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学生必须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在导师确认后,签署《中国医科大学学位论文修改声明书》,方可正式印刷存档学位论文。
  各培养单位要按照要求将各专业答辩时间予以公告,并于5月26日前将《学位论文答辩日程表》电子版上交到校学位办,校学位办将随机抽查相关专业答辩过程。
  六、学位申请
  博士学位申请、同等学力人员学位申请由校学位办负责审批,硕士学位申请由所在培养单位进行审批。具体要求见网站后续通知。
  七、学位授予
  校学位办公室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学位申请人情况上报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经投票表决通过后予以公布。博士学位授予名单以及同等学力人员的学位授予名单将公式三个月,无异议后予以授予学位。
  八、总结材料的报送
  各培养单位要在通过培养终审的学生名单基础上,对硕士学位论文初审及专家评阅结果、所有研究生的论文答辩结果予以汇总,填写好《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结果汇总表》于6月6日前将电子版上交到校学位办。
  九、相关材料存档
  具体要求见网站后续通知。
  注:相关表格可在研究生院网站文档下载-学位下载进行下载。
  https://202.118.40.27/main_news_list.asp?lvid=0707
  附件1:2016年学位答辩及学位申请时间安排表
  附件2:培养单位上交材料清单
  研究生院
  2016年4月13日
  附件1:
  2016年学位答辩及学位申请时间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校学位办负责 各培养单位负责 研究生完成
内容 上交材料 内容 上交材料
4月13日前 学位论文查重   自行制定本单位论文查重时间要求,完成本单位论文查重工作 1、《中国医科大学学位论文查重汇总表》电子版,学位办邮箱xwb@mail.cmu.edu.cn
2、《中国医科大学学位论文查重汇总表》纸质版
按照所在培养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论文查重 将符合查重格式的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交到所在培养单位进行查重
4月13日 校部地区博士学位论文初审 组织专家进行学位论文初审 将相关材料与名单准备齐全      
4月18日 二院、四院博士学位论文初审 组织专家进行学位论文初审 将相关材料与名单准备齐全      
4月19日 一院、口腔博士学位论文初审 组织专家进行学位论文初审 将相关材料与名单准备齐全      
4月22日前 收集博士学位论文 将最终博士论文初审合格名单发给培养单位 收集通过论文初审的博士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并上交到校学位办 1、  博士学位论文PDF版
2、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3、  2015年抽检不合格专业硕士学位论文与评阅书
4、  博士学位论文外审评阅信息表
按照所在院系要求与时上交相应的材料。 1、  符合评阅格式规范的博士学位论文PDF版
2、  填好基本信息的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电子版
上述材料交到所在院系
5月18日前 博士学位论文外审结果反馈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束,将最终结果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最终结果通知给研究生      
5月26日前 上交学位论文答辩日程表   将所有博士、硕士专业答辩日程汇总上交 学位论文答辩日程表    
6月6日前 1、硕士学位论文初审、评阅、答辩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专业学位临床技能考核。
2、博士研究生答辩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专业学位临床技能考核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工作,上交总结材料。 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结果汇总表 按照所在院系要求时间参与相应的工作。 1、  硕士学位论文初审评阅表
2、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3、  学位论文及答辩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交到所在院系
6月7日—6月13日 学位申请 审核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学位申请 审核硕士学位申请   见网站后续通知 见网站后续通知
待定 学位相关材料存档   见网站后续通知   见网站后续通知 见网站后续通知
  附件2
  培养单位上交校学位办材料清单
截止时间 上交内容 版本
开始博士学位论文初审前 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汇总表 纸质版与电子版
4月22日前 通过论文初审的全部博士学位论文 PDF电子版
4月22日前 通过论文初审的全部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WORD电子版
4月22日前 2015年硕士抽检不合格专业所有硕士学位论文 PDF电子版
4月22日前 2015年硕士抽检不合格专业所有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WORD电子版
4月22日前 博士学位论文外审评阅信息表 电子版
5月26日前 学位论文答辩日程表 电子版
6月6日前 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结果汇总表 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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