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16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8 编辑:少冰

  随着2017考研的到来,相关的考研信息也开始出台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首都师范大学2016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相关通知,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 盲审范围

  1. 本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全体博士研究生

  2. 本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士研究生的10%(不足10人的抽取一名),详见”2016年冬季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名单”

  二、 提交论文时间

  即日起至10月24日

  三、 提交论文方式

  学生本人登陆“服务门户”,进入“研究生教务”,选择“填写学位论文信息”,先填写基本信息后上传pdf版论文。博士生还需上传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若尚无公开发表论文的可上传一篇代表本人学术研究水平的论文。

  院系对上传盲审论文初审通过后,学校送至校外专家评审。评阅结果可在教务系统中查询。逾期未提交论文者视为放弃本次答辩资格。

  四、 提交论文要求

  1. 上传的学位论文和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均以论文名称命名,填写“学位论文信息”时论文题目不可包含空格、特殊字符。

  2. 上传的论文均须隐去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保留学科专业名称及论文题目。

  3. 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处请勿签名。

  4. 如涉及发表学术论文及参与科研情况等,仅以第几作者注明即可,或作者及导师姓名用“***”代替。

  5. 删除致谢页。

  6. 论文内容如涉密请特别说明。

  7. 其他格式参照《首都师范大学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要求》。

  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论文不予送审。

  五、 盲审结果处理

  盲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具体工作按照校发[2012]42号《首都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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