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考点2014年研究生考试考场规则

发布时间:2017-11-25 编辑: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生可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或研究生院网站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3.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每场考试提前30分钟入场,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4.考生只准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特别说明:所有考试科目仅限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否则影响答题卡或答题纸扫描效果,责任自负。
  “431金融学综合”、“432统计学”、“433税务专业基础”、“436资产评估专业基础”和“804精算基础知识”可使用不带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其他考试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凡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须取消闹钟等功能并关机后存放在指定存包处。考试开始后,监考员若发现考生在座位上携带手机,无论开机与否,一律按作弊论处。
  5.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的,凡漏填、错填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6.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7.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8.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试结束前5分钟不得交卷出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9.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种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10.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1.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12.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