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简介(2)

发布时间:2017-07-31 编辑:bin

  法学院学术气氛浓厚,学术成果突出,学术声誉日益提高。2005年至今,共出版专著100多部,发表论文600多篇。学院组织出版了“中财法学文库”,现已出版学术专著近20部。学院教师主持科研项目100余项,研究经费合同金额近1000万元,其中国家级、省部级纵向课题、国际性课题约50项,到账研究经费达700余万元。学院举办了30多场国际国内学术研讨会,近300场学术讲座。其中,“中国财经法律论坛”、“保险法律论坛”、“中欧WTO规则政府采购法论坛”、“法律诊所教育与法律实践教学研讨会”、“改革开放30年与中国证券市场法治建设高层论坛”、“气候变化与排放权交易:金融创新与法律规制高层论坛”、“金融法律制度变革与金融法学科建设研讨会”等国际性或者全国性大型学术研讨会产生了重要影响。持续主办了“法治中国论坛”、“财产法前沿论坛”、“资本市场法律前沿论坛”、“域外法学论坛”、“法律实务论坛”等系列学术讲座。通过一系列学术活动,大批专家学者走进中财法学院传道授业。

  学院拥有全国性学会,是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和秘书处所在单位。学院教师共有70多人次在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教育部、司法部、建设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所属学术团体担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等职务,或出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仲裁员。

  学院多名教师持续参加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国家社科基金立项结项的评审,多名教师被选入国家司法考试、法律硕士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命题专家库成员。

  五、人才培养

  学院从1995年开始招生,共计招收本科生1600余人、研究生700余人,现有在校学生近1000人。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法学与经济学、管理学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目前,法学院设一个本科专业(法学),每年面向全国招收本科学生140人左右,招收全日制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50人左右,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100人左右,并招收在职法律硕士学员及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100余人。近5年培养了421名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含在校生)。通过联合培养的方式,共培养博士研究生10多人。

  学院的法学教育依托财经类院校的学科优势,借助经济学、管理学学科特点,致力于探讨法学和经济学、管理学相结合的教育与研究模式,侧重培养通法律、懂经济、懂管理、懂外语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性人才。在培养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本科生、研究生方面形成了鲜明的财经法律特色。教学方法上,强调夯实系统性的法学理论基础,注重案例教学和“法律诊所”教育,对法律硕士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做到理论与实践结合,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结合,使学生拥有发展自己的广阔空间。

  基于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定位,学院汇集各类教学资源,开发不同层级的双语教学课程,包括《知识产权法》、《公司法》、《比较法》、《比较政府采购法》、《英美法律导读》等。组织学生参加“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辩论赛等国际性模拟法庭比赛。学院参赛学生获得了2009年“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比赛第4名、首届首都大学生模拟法庭比赛第3名、2010年中国第8届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全国选拔赛2等奖的优异成绩。学生的公共英语水平和专业英语水平显著提升,相当数量的学生在涉外企事业单位、律所成功就业,另有一部分到美国、日本、欧洲、澳大利亚等国的著名高校继续深造。

  为强化学生的专业意识,激励学生的奋斗精神,培养面向未来的创新型人才,在不断探索所积累的经验的基础上,学院从2007年3月启动了《“法律之星”人才培养创新工程》,着力打造基本理论塑造、实践能力培养和国际化视野三大人才培养平台。迄今已有16名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法律之星”荣誉称号。学院联合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机构在法学院设立了总额为100万元人民币的奖学金。学院与有关法院、金融机构、公司企业、律师事务所合作建立了30多个专业性的社会实践基地;与10多家国外法学院互派国际交流学生。

  为优化师资结构,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更好的利用社会资源协助办学,学院聘请了著名高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一批资深法律专家为法学院兼职教授,聘请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法律实务专家担任兼职法律硕士导师。

  学院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吸引了愈来愈多的优质生源,包括北大、人大等在内的985高校的本科生选择我院攻读研究生学位。所培养出来的毕业生就业前景良好,广受经济、金融管理部门、公司企业的认同和欢迎。

  六、国际交流

  学院高度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注重提升学院办学的国际化水平,积极向国际化方向迈进。学院与美国芝加哥大学肯特法学院、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学院、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院、挪威奥斯陆大学法学院、乌克兰基辅国民经济大学法学院、日本青山学院大学法学院、台湾中原大学法学院、瑞士再保险公司以及日本东南亚人寿保险振兴中心(OLIS)等20多所国外大学及港澳台地区大学法学院、知名跨国公司及公益机构签署合作交流协议,构建了国际学术合作的基本平台和关系框架,内容涵盖学术交流、科研合作、教材编写、交换学生、攻读学位等方面。

  与美国马里兰大学、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合作举办“中美欧国际学生交换项目”,3年来共接收来自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学院、芝加哥肯特法学院、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院等法学院的近30名外国学生来院学习交流,学院一共派出近30名研究生、本科生赴对方院校学习并按照协议取得学分。与“国际司法桥梁”、“亚洲基金会”等国际组织开展合作,推动我院“法律诊所教育” 和学生实践活动;接待美国、日本暑期学生交流班;与OLIS展开合作,定期派出1位教师到日本的OLICD交流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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