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毕业生派遣规则

发布时间:2017-10-06 编辑:少冰

  每年5-6月,学校对应届毕业生进行派遣,填报学生派遣信息,主要涉及到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去向及到单位报到等事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毕业生派遣规则的相关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毕业生派遣规则

  1、已就业学生派遣

  派遣信息涵盖以下内容:

  ①就业单位:毕业生实际签约单位或自由职业、自主创业。

  ②报到单位:毕业生毕业后报到去向,即《报到证》抬头标明的单位。已就业学生分为两类(A)签约有国家计划编制人事权的单位(即有权直接接收毕业生户口、档案的用人单位),报到单位与就业单位一致(此类一般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大型国有企业等);(B)签约无国家计划编制人事权的单位的(即无权直接接收毕业生户口、档案的用人单位),报到单位原则上为户档接收单位。回原籍的学生报到单位为入学前生源所在地户籍主管部门(参见当年各省市高校毕业生回原籍管理办法)。

  ③户口接收单位:签约有国家计划编制人事权单位的与报到单位一致;签约无国家计划编制人事权单位的原则上按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或单位所在地同意接收毕业生户口的人事部门派遣,一般为单位所在地人事主管部门管辖的人才服务机构,如“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凡户口需挂靠人才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必须在学校派遣完成前提供人才服务机构接收函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方可派遣)。回原籍的毕业生户口接收单位与报到单位一致。

  ④档案接收单位:处理方式原则上参照“户口接收单位”。

  ⑤特殊形式就业:(A)升学:报到单位为“录取研究生(**学校)”或专升本,户口、档案接收单位按照录取单位的调档函为准;(B)出国留学:一般情况下,户口、档案派回入学前生源所在地。

  2、未就业学生派遣

  ①报到单位:原则上为入学前生源所在地户籍主管部门(参加当年各省市高校毕业生回原籍管理办法)。

  ②户口接收单位:同报到单位。

  ③档案接收单位:同报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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