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06 编辑:少冰

  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川财资产〔2016〕3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 年厅属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6〕139号)要求,学校于5月11日召开了资产清查工作布置会议。结合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实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仅供大家参考。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目的

  全面摸清资产家底,全面清查核实各部门资产情况;通过资产清查完善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实施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收缴动态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认真总结分析,加强整改,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基准日及范围

  1、清查基准日。此次国有资产清查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2、清查范围。学校各二级单位。

  工作要求

  1、学校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建设、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组,负责领导和实施学校的资产清查工作。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处。

  2、各二级单位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根据资产管理处提供的固定资产明细账目核查账实是否相符,对清查出的各类资产盘盈,资产损失等结果进行审核上报,并由资产管理员及资产管理负责人在账目单上签字、盖章。

  3、步骤安排:5月16日-6月3日,各单位开展自查;6月3日下午17:00前各单位必须将自查的情况上报给资产管理处。6月4日--6月9日,各单位整改;6月10日-6月20日,资产清查工作组现场抽查。凡是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将是此次必须抽查的对象。

  联系方式

  需咨询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相关的事项,请与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万晓芹老师联系,电话:85966943。

  请各单位见通知后,及时到资产管理处领取固定资产明细账目单。

  各二级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开展资产清查,按时按要求完成资产清查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整改。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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