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名单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录取2人,2人均攻读硕士学位。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院系 | 留学项目名称 | 留学身份 | 留学国别 | 计划留学单位 |
1 | 周佳欣 | 1107093 | 法学院 |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 攻读硕士学位 | 美国 | 康奈尔大学 |
2 | 黄妍 | 1108011 | 法学院 |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 攻读硕士学位 | 美国 | 乔治城大学 |
祝贺以上同学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留学!
现将后续事宜通知如下。
二、领取录取材料
请以上同学于即日起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北智楼323室)领取录取材料。
1.留学基金委录取材料
(1)《录取通知书》及录取名单复印件
(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
(3)《留学人员资助证明》(2份/人)蓝头
(4)《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6份/人)
2. 我校公派研究生项目材料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协议书》(3份/人)
三、相关规定
务必仔细阅读并遵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https://www.csc.edu.cn/Chuguo/?cid=17)、及《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出国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https://grs.muc.edu.cn/pgdetail.asp?id=467&c=8000000000)。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出国留学人员须知》(https://www.csc.edu.cn首页下载最新版)的手续办理流程办理出国事宜。
四、校内相关手续
1.户档留存统一办理
攻读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可按相关规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直至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