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15-2016学年研究生助学类社会奖学金评定工作

发布时间:2017-10-21 编辑:少冰

  华东政法大学,简称华政,位于中国的金融中心上海,入选中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为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华东政法大学2015-2016学年研究生助学类社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一、奖项

  此次可申报的社会助学金共3个:

  1.申万宏源助学金

  2.年利达奖学金

  3.陈三妹奖学金

  二、评奖对象

  (一)参评对象原则上应为经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2016-2017学年数据库内研究生;

  (二)申万宏源助学金评奖对象为全日制研究生;

  (三)年利达奖学金评奖对象为2015级法学硕士研究生;

  (四)陈三妹奖学金评奖对象为2016级硕士研究生。

  三、评奖原则、条件、获奖名额及金额

  (一)评奖原则

  原则上,同一学年(2016秋季和2017春季)不能参评两次社会助学金。有任一课程(不包括全校公选课)不及格者,不得参评此次社会助学金。

  (二)参评条件、获奖名额及金额

  1.参评条件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奖项具体条件请参看各助学金实施细则(附件1);

  2. 研究生获奖名额及金额为:申万宏源助学金6名,每人1000元;陈三妹奖学金4名,每人1000元;年利达奖学金4名,每人5000元。

  四、申报要求和时间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申报材料提交学院,由学院推荐候选人报研究生教育院,每个助学金,每学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

  2.请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下列材料:

  (1)申万宏源助学金和陈三妹奖学金需提交书面材料:《2015-2016学年社会奖学金(助学类)评定结果呈报表》(附件2)、《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成绩单(新生除外)、《华东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2)由于捐资单位要求,除提交我校的申请表外,申请者还需提交一张2寸电子版白底彩色报名照,以“学院+姓名”命名,年利达奖学金需提交书面材料《年利达奖学金研究生对比表》(附件4)、《年利达中国法科学生奖申请表》(附件5)、《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附于个人申报材料首页)、个人中英文简历、成绩单、《华东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请学院于11月1日(周二)中午11:30前报研究生教育院,附件2、4、5电子版请发至陶颖莹OA (邮件主题注明:**学院助学金),书面材料交至研究生教育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长宁校区40号楼西110室)陶颖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