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第一志愿考生: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及相关政策公布如下:
一、学校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类别 | 专业名称、代码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
学 术 型 学 位 类 |
【08】工学 |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 | 306 | 38 | 57 |
工学其他专业 | 280 | 38 | 57 | ||
【03】法学 | 300 | 42 | 63 | ||
【07】理学 | 275 | 36 | 54 | ||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 335 | 46 | 69 | ||
专 业 学 位 类 |
【0852】 工程硕士 |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 306 | 38 | 57 |
工程硕士其他专业 | 280 | 38 | 57 | ||
【0551】翻译硕士 | 345 | 52 | 78 | ||
【1351】艺术硕士 | 369 | 34 | 51 |
二、第一志愿考生校内专业调整
第一志愿报考通信学院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15年国家A区线但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可以申请调整到我校其他工学专业或工程硕士领域,经申请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方可参加调整后专业的复试。
申请专业调整的第一志愿考生,请下载填写《重庆邮电大学2015年一志愿校内专业调整申请表》(附件一),于在3月17日上午12点前寄送到申请专业归属学院(可通过邮件发送,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见附件二)。3月18号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调整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和二志愿考生一样完善所有调剂手续!
考生复试科目为调整后专业招生目录规定的复试科目。
三、复试事项
1.复试工作将于3月下旬启动,请达到我校考研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通知。
2.复试为差额复试。我校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复试和录取工作。
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