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7-01-07 编辑:少冰

  福建师范大学前身为1907年由清朝帝师陈宝琛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后由华南女子文理学院、福建协和大学、福建省立师范专科学校等单位几经调整合并,于1953年成立福建师范学院,1972年易名为福建师范大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福建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教学周次安排

  根据校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总周次为20周,其中,第1-17周(2017年2月20日--2017年6月16日)为教学周,第18-20周(2017年6月19日--2017年7月4日)为期末考试时间。

  二、校管课程安排

  2016级博士生和2016级硕士生校管课程(公共学位课)教学计划如下:

  (一)2016级博士生外语公共学位课开设《英语》、《日语》、《法语》 、《德语》(54学时);思想政治理论公共学位课开设《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18学时)。

  (二)2016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外语公共学位课开设《英语》、《日语》、《法语》、《德语》(64学时);思想政治理论公共学位课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理工科,36学时)和《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文科,18学时)。

  (三)2016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教育硕士(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开设外语公共课《英语》(36学时)和思想政治理论公共课《教师职业道德教育》(18学时);全日制教育硕士另开设《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36学时),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另开设《教育心理学》(48学时)。

  2.全日制体育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概论》(18学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学时)。

  3. 社会工作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翻译硕士和法律硕士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8学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学时)。

  4.艺术硕士(全日制)开设《艺术创作方法研究》(36学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8学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学时);

  5、艺术硕士(非全日制)开设《艺术创作方法研究》(36学时)、《英语》(36学时)。

  2016年12月19日后公布本学期研究生校管课程的具体教学安排。

  三、院管课程安排

  (一)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学院各博士点、硕士点学科专业新修订《培养方案》以及上述本学期校管课程的教学安排情况,认真做好本学院各博士点、硕士点各年级研究生院管课程(专业必修课、选修课程)的教学安排工作,并填写《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院管课程授课安排表》,于2017年1月9日前导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二)凡有跨学院选修课程的,申请选修课程的研究生所在学院应事先与开课学院联系,落实具体的教学安排,跨学院选修课程的管理办法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三)请各学院完成本学期院管课程的教学安排工作后,及时通知每门院管课程的任课教师和修课的研究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教师教学手册》并送达任课教师本人,敦促任课教师根据本博士点、硕士点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教学内容、开课形式和开课学时等具体要求,认真做好该门课程的授课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如任课教师因故需要停课、调课的,应至少提前一天提出书面报告,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后,及时告知修课的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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