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2015考研复试及录取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31 编辑:bin

  根据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能力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量化业务课考核成绩,明确综合素质考核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全程负责对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复试工作办法,指导和监督有关院系及学科(专业)开展复试工作。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 长:王宏伟

  副组长:解 军

  成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 军 王 彤 王志中 王英元 王斌全

  刘 强 杜永成 李亚蕊 张淑秋 张 辉

  赵长青 赵 彬 晋建华 郭 政 程景民

  2、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组成如下:

  组 长:顾昭明

  成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丁朝霞 马春光 毛红胜 齐国树 李拥军

  张秀琴 秦海云

  (二)成立院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各院系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系主任)担任组长,负责制定本院系复试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及其组织工作。

  校外兼职导师的研究生复试工作由所属分管院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协调解决。

  (三)各学科(专业)应成立由教研室主任任组长,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和有关心理学专家等组成5人以上复试小组,并由院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委派专人担任秘书,全程记录整个面试过程。

  (四)复试及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实行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巡视制度和复议制度。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15年招生规模共1218名,其中学术学位(科学学位)招生计划496名,专业学位招生计划722名。各院系2015年招生指标数另文下发。各院系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四、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基本要求。

  1、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国家一区基本分数要求。

  2、在硕士研究生统考中有违纪或作弊记录,并在网报时未主动声明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3、须符合我校专业目录和各院系及学科(专业)提出的其它要求。

  (二)实施差额复试,原则上复试比例控制在1:1.2-1.5之间。

  五、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材料一式两份。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4、政审表及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下载。

  5、能够证明考生科研或业务能力的论文、四六级英语成绩单、科研成果及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七、复试

  (一)各院系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方案,涉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招生的院系需制定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于复试前对外公布。院系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应包括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复试条件、调剂要求、实施程序、录取标准及各环节具体要求等内容。院系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应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和公平性,确保复试录取公开公正。

  (二)有关院系在复试前公布本院系各专业指导教师信息。由院系组织本院系考生填选研究生指导教师,经审核后,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同等学力加试、专业课或实践能力(临床技能)测试和面试等环节。同等学力加试由研究生学院组织。专业课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测试和面试由有关院系组织完成。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1、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指高职高专学历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需参加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考试方式为笔试。

  2、专业课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测试。

  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对学术学位研究生要加强对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及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考核; 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验能力、临床技能和科研动手能力的考核,同时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确保招生质量。严禁将测试流于形式。

  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考试方式可为笔试、实践能力、临床技能操作等多种形式。其中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考生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测试。由各院系所辖规培基地根据相关规培专业不同的测试内容及标准,组织进行理论和基本临床技能测试等工作(相关表格见附表2)。我校2015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拟录取推免生和长学制转硕士阶段学生须参加。

  有关院系须将测试成绩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校研招办,测试试卷等材料须随考生档案妥善保管,以便随时查阅。

  3、面试。

  (1)未通过面试前各项测试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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