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政治学院2015年度研究生复试细则

发布时间:2017-04-14 编辑:bin

  为确保我院2015年研究生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高质量完成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任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及《安徽建筑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办法》,结合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情况,特制定本复试细则。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

  1、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并由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

  2、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对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复试方案、内容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复试名单组织考生复试;认真组织笔试试题的命题、保密、评阅工作;监督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并确定建议录取人员名单;保证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3、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工作职责:根据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明确笔试的题型结构、评分标准并组织命题和阅卷工作,明确面试(含外语口语)方法、评分标准,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进行面试、评分。

  三、复试工作进度安排

  (1)3月31日

  ①上午8:30-17:00 报到(同等学力考生须于12:00前报到),地点:南校区体育馆

  ②下午13:30-17:3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考核方式:开卷,地点:南区主教楼1310

  (2)4月1日

  ①上午7:30-11:30体检(空腹),地点:南校区校医院

  ②下午14:30-17:30专业课笔试,考核方式:开卷

  地点:南区主教楼1202教室

  (3)4月2日上午 08:30-11:00 综合素质面试及英语口语、听力测试,地点:南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11室

  (4)4月2日下午14:00 确定拟录取名单,研究生与导师互选

  四、复试主要内容

  1、考生必须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调入专业的复试。

  2、同等学力加试(满分各100分,考试时间分别为2小时)

  考试科目:城市学、城市社会学

  3、专业笔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

  专业综合课笔试科目:城市经济学

  4、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①考核要点:基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教育背景、思维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综合印象及相关业绩。

  ②考核方式:问答,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顺序由抽签决定;

  5、外语能力测试(满分50分)

  ①考核要点:基本外语听说水平、专业词汇的掌握程度

  ②考核方式:问答

  6、复试成绩算法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

  五、录取办法

  1、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公示,择优录取。

  第一志愿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调剂考生:综合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复试成绩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①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90分的考生;

  ②综合面试成绩或同等学力考试加试专业课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

  ③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④政审不合格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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