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和甘肃省《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5〕9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做好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查。
(三)坚持充分发挥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四)复试的分数线及比例。学校确定将教育部划定的“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区)”为复试分数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外语单科不低于15分)。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掌握在拟录取招生规模的120%左右,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当扩大参加复试人数比例。但最大不能超过拟录取规模的200%。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成立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复试录取工作。
组 长:何烨
副组长:努妮莎 文英
成 员:麻秀成 陈永奎 马青 顾克东 安玉红 李楠 唐守嵘
同时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全程参与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书记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本单位复试工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1.复试工作小组由各硕士点导师组组长组织成立,选聘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导师参与复试工作,成员不少于5人,配备秘书1名,负责填写《西北民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中的相关内容以及核分等事宜。同时须另外安排1人负责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综合素质考核,由书记或思政工作人员担任;还需安排2人负责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进行测试。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各培养单位须刻成光碟并注明时间、地点、专业、培养单位等信息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2.各培养单位须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本单位复试方案,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需要提出复试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复试前须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方案,同时报研究生处备案。
3.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打分,交秘书统一核算。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在《西北民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上签字,并由组长填写总体评价,导师组加注明确录取建议后,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后报研究生处。
4. 在评分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召开复试工作小组会议,针对不同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有关政策、纪律、复试内容、复试方法等方面的培训。
三、复试内容和方式
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个类别。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考核(含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和同等学力加试。
(一)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为2小时(音乐、舞蹈、美术学院自行组织的课程除外),试题满分100分。考试科目依据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进行。各培养单位导师组负责命题和评卷,研究生处组织考试。
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二)选考梵文和土耳其语考生的外语笔试
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命题、评卷和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成绩记入复试总成绩。(其他考生的外语测试由各复试小组在综合面试中考核)
(三)综合面试考核
综合面试应注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生的科研、社会工作情况和实践经历;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素质;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考生的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在《西北民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专业素质评分表》上给出成绩;书记或思政负责人在《西北民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综合素质评分表》上标出适当选项。
(四)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单独打分,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成绩。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
(五)同等学力加试
对符合复试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要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由导师组组织命题和评卷,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每门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
四、复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
(一)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对准予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核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名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以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书面认证报告;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书面认证报告;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复试时未出具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的在职考生不予复试。
(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上线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递交身份证及在国家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已就业的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培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