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2015考研复试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7-08-24 编辑:bin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和湖南省考试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校的复试工作管理,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并落实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建立通畅的问题反映和处理渠道;

  2、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者实践能力的人才,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3、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4、坚持调整学位类型结构、大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原则。主动适应国家需求,促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发展;

  5、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陈安华

  副组长:朱川曲 周飞跃施式亮

  成 员:廖湘岳 谢政才 杨 清 高文华 刘金明

  李红革 戴树根 姚京成 胡斌梁 屠 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办公室主任由高文华兼任,具体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负责。

  2、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督查、检查各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周飞跃

  副组长:朱川曲 陈安华

  成 员:谢政才 高文华 刘金明 刘崇莲 姚京成

  胡斌梁 屠 波

  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处,办公室主任由谢政才兼任(电话:58291337,58291312,58291000)。

  3、各学院成立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协调与管理。

  4、各学院成立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成员当年应无直系亲属考生参加本学院复试。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情况进行文字记录(存档),整个复试过程须全程录像录音。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确定

  1、学校根据各学院硕士点数目、科研经费、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数、导师数以及研究生就业等情况下达招生计划,计划分为学术型计划和专业型计划。教育硕士各方向招生计划直接划入方向所在学院学业学位招生总计划中。各学院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分配的招生总计划。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在3月26日前没完成的,由学校重新调整。

  2、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科,复试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倍左右。学术型、专业学位分别划线,学院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提出划线原则,在3月20日12:00前报研招办审定,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在校园网统一公布。

  3、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首先在院内相近学科调剂。从其他招生单位调剂生源的学院,须安排专人及时与研招办合作登陆国家招生系统,根据国家政策进行择优调剂考生(原则上应调剂本专业考生),调剂复试人数控制在计划缺额数的1.2倍左右。

  4、个别须调专业的考生,必须提前办理转专业手续,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转专业申请表》,并于3月23日之前上交研究生招生办审核(综合办公楼320室)。同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网上调剂,参加调入专业复试。

  5、调剂考生操作:校外调剂复试考生必须在复试前登陆(https://yz.chsi.com.cn/ )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填写调剂申请,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未在招生系统办理登记手续并确认的调剂无效。

  四、复试时间与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3月24日-3月26日。3月24日9:00-17:00办理报到和资格审查手续。地点:湖南科技大学综合办公楼附B楼103、109室。

  2、资格审查要求: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应届考生带学生证)报到并由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没有复试资格。

  3、复试安排:3月25日上午专业笔试; 3月25日下午综合面试;3月25日晚上同等学力加试;3月26日组织师生互选并确定拟录取名单,3月27日17:30前,学院上报复试材料和拟录名单。

  4、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规定,复试考生须缴纳120元复试费。

  五、复试形式与排队录取

  1、专业笔试:由各学院组织,严格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命题、考试的要求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复试科目名称详见《湖南科技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教育硕士的专业笔试统一由教育学院命题并组织复试,教育学院须及时将笔试成绩交方向所在学院。

  2、综合面试:由各学院组织。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教育硕士综合面试由方向所在学院组织。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由各学院组织。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以及高职高专考生必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名称详见《湖南科技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会计硕士(专业代码:125300)复试中须考《思想政治理论》(由学校统一命题、组考、改卷),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排队计算公式由所在学院公布。

  5、复试录取排队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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