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201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复试工作。
学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仁寿
成员:校研究生院、校纪检办负责人、各招研学院负责人。
招研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第一负责人、学院纪检委员参与的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复试分数线的确定,各学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执行。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远远超过招生计划名额的,学院可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自行划定的分数线不得低于国家线。自行划定分数线须事先报研究生院备案,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二)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的比例。复试人员的名单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集体决定。
(三)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的,需进行生源调剂。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初试成绩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和审计专业等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考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四)调剂程序:
1.3月17日前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和需要调剂的专业信息。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3.招研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集体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48小时)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申请。
4.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五)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以及调剂复试名单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所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复试具体要求
复试要充分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注重综合素质的考核,体现质量第一的原则。各学院应强化复试考核,加强考生诚信评判及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一)复试内容
1.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一般时间为2小时。内容可以是相关专业知识,也可以对专业知识和专业外语共同考核。面试包括专业能力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具体由招研学院安排,形式自定。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面试环节要做好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和录像。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2. 面试程序、评分参考
(1)面试程序:
①记录员(复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信息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②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
③老师提问(一般为3-5个问题);
④考生回答;
⑤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⑥考生对答辩记录内容认可签字后离场;
⑦参加答辩老师现场评分。
(2) 面试评分参考:(100分)
① 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知识面30分
② 语言表达能力(清晰性、流畅性、逻辑性等)20分
③ 应变能力(回答迅速、灵敏度、灵活性等)20分
④ 综合素质与能力30分
(3) 如需要测试实践能力,各学院根据专业要求,可自行组织进行。
(4)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二)复试成绩计算和使用
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40%-50%。其中,笔试成绩(折算后)占录取总成绩的15%-20%;面试(含专业知识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某些专业在复试阶段进行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折算后)占录取总成绩的25%-30%。专业学位如有特殊要求,可酌情调整复试项目和比例,但需提前在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且初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须符合上述规定。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视同复试不合格。
(三)复试具体安排
2015年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原则上自3月25日开始(条件允许的可适当提前),计划于3月底前公布第一批录取名单,4月20日前结束。
招研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复试进程,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工作要求,经学校审核后,向考生发布。
研究生复试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时间集中安排两次。
五、分专业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各学院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本实施意见,制订分专业复试实施细则,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考生公布。
六、复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各招研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应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学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
2.复试信息公布。对计划安排、考生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若上级对复试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3.复试咨询电话: 0571-28877234,0571-28877235。
4.举报投诉渠道: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复试举报投诉和申诉电话。对复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不公正的行为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0571-28877065,举报投诉邮箱:Email: zjgsuj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