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师范学院2016年教育硕士复试须知

发布时间:2017-03-28 编辑:张莉

  天水师范学院已经公布了2016年教育硕士复试须知,正在准备2107年考研的朋友们也可以了解一下相关信息,下面是小编搜集的详细内容,供大家阅读查看。

  我校2016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定在3月24日-26日,请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以下复试安排和注意事项,提前做好各种准备。

  一、复试时间安排

  3月24日下午14:30-17:30考生报到,研究生处组织相关人员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行政楼319教室)。

  3月25日上午8:30-10:30专业笔试(考场待定)

  3月25日下午14:00-18:00综合面试(考场待定)

  3月26日上午8:00-11:00体检(学校医务所)

  3月26日下午14:00-17:00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考场待定)

  二、复试报到需交验的证件和材料

  1、复试通知书(网上下载并填写打印,考生持复试通知书参加复试的所有环节)、初试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身份证(第二代)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及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交验注册完整的有效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无有效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对毕业证书有疑问将通过发证机关予以核实。

  对于教育部审核学历“无匹配”考生将予以严格审查,审查不通过不得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对于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https://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xlrz/)。

  2、大学阶段历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3、《天水师范学院2016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点击从报到须知附件或研究生处下载中心栏下载),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部门填写;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填写;应届生由就读单位党委(或分党委)组织部门填写。填写完毕后加盖公章并密封携带。

  4、本人一寸半身近照2张(体检等使用)。

  5、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在报到须知附件或研究生处下载中心栏下载、填写并打印《天水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表》,贴好照片综合面试前提交给复试工作人员。

  6、在职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准予脱产攻读教育硕士的证明。

  7、其他有关支撑材料,如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和复印件、重要的荣誉证书等。

  8、由他人代替复试或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及学籍。

  三、复试

  1、复试方式与要求

  复试以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笔试、综合面试(专业素质、教学技能、英语听说)满分均为100分,复试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1)专业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侧重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础学科知识和教育基本理论掌握的情况,以及灵活运用学科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基础教育教学和本学科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科目须按照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科目进行。

  (2)综合面试主要采取问答及教师基本技能测试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专业技能、职业发展潜力及个人基本素养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包括不超过15分钟的讲课环节和5分钟的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讲课内容为任选本专业中(小)学课程相关内容(不需准备PPT课件)。

  (3)同等学力(包括跨专业)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课程单独测试。加试科目难易程度等同于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加试科目每门课程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4)复试小组成员在每个考生的面试成绩单上无记名打分,最终以平均分给出面试成绩。

  2、复试内容

  复试科目、复试参考书目请参照相关附件。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统一安排在我校医务所进行。体检当天请勿吃早餐,体检前一天饮食注意不要吃刺激性食物,并注意休息,勿做剧烈运动。体检结束后,请考生于复试完毕离开我校前将《天水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体检表》交研究生处。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其他要求

  1、确认档案信息

  考生在参加复试前须确认本人填写的档案单位名称及档案通讯地址信息,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填写有误的考生,须在复试时修改登记。复试结束后学校将复试合格拟录取考生的调档函发给考生本人,由考生自行前往档案所在单位办理。

  2、签订协议(2016年4月15日前完成)

  拟录取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非定向或定向。非定向考生转人事/学籍档案,毕业后自主择业,定向考生(限在职考生;不转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须由本人、工作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调取档案(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

  所有录取考生须调取档案,未按期调入档案者责任自负。签订委托培养协议的考生不调档案。

  4、调剂考生调取初试试卷

  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复试结束后从我校研究生处领取《调取初试试卷函》到一志愿报考单位调取初试试卷,并在4月30日前由报考单位邮寄至我校(考生不得携带)。逾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不点击“待录取”状态或者初试试卷未按期调入我校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录取

  我校录取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综合素质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者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6、考生复试期间的交通、食宿及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情况可咨询我校研究生处。

  7、考生要真实签订协议、提交相关材料。因弄虚作假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8、政治审查表、研究生复试表、复试科目、委托培养协议书均可从本通知附件下载。

  9、协议书、政治审查表、调剂考生试卷档案邮寄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天水师范学院研究生处(邮编:741001)。

  10、201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在6月15日左右,研究生处用邮政挂号发出。

  11、其他相关要求请详细阅读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公布的《天水师范学院2016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未尽事宜,以我校公布的有关补充要求为准。

  六、交通路线

  我校位于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xi)河南路,外地考生可乘坐列车在天水站下车,再乘坐1、6路公交车到达天水市秦州区兰天广场站,换乘2路、3路或4路公交车到达天水师范学院。

  天水机场——西安咸阳机场每天有往返航班,乘坐飞机的考生可在机场乘坐1路公交车到达天水市秦州区兰天广场站,换乘2路3路或4路公交车到达天水师范学院。

  天水——西安、天水——宝鸡、天水——兰州均开通高速大巴,考生可选择乘坐。

  提醒各位考生注意旅途安全,妥善保管好各种证件和携带的财物,勿与陌生人过多交流,切勿接受陌生人请吃,途中若有异常情况请立即与民警或乘警联系。

  研究生处联系方式:柴老师冯老师0938-836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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