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大学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2016年考研复试方案

发布时间:2017-03-28 编辑:张莉

  塔里木大学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已经将2016年考研的复试方案个了,请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及时做好考研复试的准备工作,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了解。

  一、成立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叶含春

  副组长:王兴鹏

  成员:杨保存、孙三民、唐玲(秘书)

  二、复试原则

  复试是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的复查性考试,坚持全面考查与客观评价的原则。从德智体、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方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在复试过程中严格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一)方式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对同等学力及跨专业(拟录取专业和毕业专业为不同学科类别的视为跨专业)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2.面试

  具体要求:

  (1)每生时间一般为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每个复试小组要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二)内容

  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复试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英语测试,即听说能力测试;

  2.专业课程《灌溉排水工程学》笔试;

  3.加试科目《水工建筑物》与《材料力学》笔试;

  4.面试。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计算方法如下。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初试成绩总分换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计算方法如下:初试总成绩=原初试总成绩/5;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3.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3月31日上午10:30,工科楼209;

  面试时间、地点:3月31日下午16:30,工科楼209。

  六、复试结果公示和复议

  1.对研究生复试结果将在学院网页上公示3天。

  2.若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3天内投诉或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复试专家组进行复议。

  七、安全保密工作

  1.复试过程中导师组和考生均不得携带手机,复试完考生和未复试完考生不得交谈。

  2.专业课程以及加试课程的复试试题,学院设有专门的保密设备,有学院负责保密工作的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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