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29 编辑:张莉

   各高校陆续公布研究生招生复试公告是为了广大考生能对接下来的考研复试有个大概的了解,有计划地安排复试复习工作,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2016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公告,欢迎阅读了解。

  一、复试名单

  1、一志愿考生(含双少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线要求即获得复试资格,可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来我校报到和参加复试,我校不再另发复试通知。

  2、调剂考生,需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填报志愿,在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手机短信平台发送的复试通知后,登陆调剂系统确认参加复试,即获得复试资格。

  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如不能按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弃权。

  二、复试基本流程

  (一)到研究生院报到:

  1、资格审查,地点为金鸡岭校区二教研究生院406室,各学院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安排日期见后表,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交纳复试费,地点为金鸡岭校区十教108室,按照区物价局相关批复,我校复试费180元/人(同等学历加试另收100元/人),体检费60元/人。由我校财务处收取,要求刷卡支付,请自带“银联卡”标识的银行卡;

  3、交《资格审查表》,并领取《复试报到证》。地点为金鸡岭校区二教406室;

  4、体检,金鸡岭校区医院,需备须备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常规体检可在研究生院报到后到校医院进行,验血在早上8:00-9:30进行,请务必空腹抽血!

  (二)到所属学院报到:

  1、凭《复试报到证》到所属学院报到,并选择确定复试科目;

  2、按照各学院的安排,参加面试和专业课笔试;

  3、各学院报到时间:

学院
研究生院报到日期
所属学院报到日期
复试日期
机电工程学院
3月24-25日
3月24-25日
3月26-27日
信息与通信学院
3月24-25日
3月24-25日
3月26-27日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3月22日
3月22日
3月23日
商学院(MPAcc除外)
3月21日
3月19日
3月20日
外国语学院
3月21日
3月21日
3月22日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3月22日
3月22日
3月23日
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3月22-23日
3月22-23日
3月24-25日
法学院
3月25日
3月25日
3月26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月21日
3月19日
3月20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
3月23日
3月23日
3月24-25日
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
3月25日
3月25日
3月26-27日
说明:1、学院报到地点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查询;
2、MBA专业、MPAcc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需携带材料

  (一)到研究生院报到时须提交核验的证件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明:本科应届毕业生准备学生证;往届毕业考生准备毕业证;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学籍学历提示有疑问的考生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上述报告,将不予录取。故请考生提前准备,具体操作如下:

  *应届毕业生:登陆学信网(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在线验证,查到后在线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样本:https://www.chsi.com.cn/xlcx/yb_bgys_xj.jsp)。如无法获得在线验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信息错误的,须提前联系所在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在5月10日前更正教育部学籍注册信息(修改周期约一个月)。

  *往届毕业生: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在线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本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在5月10日前向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或各地代理机构申请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地址https://www.chsi.com.cn/xlrz/,认证周期约一个月)。

  (4)“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须提交户口本原件,并填写《招收少数民族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1)一式三份;“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出示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资格审查后,需收取以上材料复印件各1份,请提前装订好。对持不合格证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所有复试录取资格。未经查验证件擅自参加复试者,一经查实,其复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

  (二)到所属学院报到须携带的材料:

  (1)《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本科所在分院或工作单位党总支或个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盖章),见附件2(必备);

  (2)本科成绩单(必备);

  (3)国家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各类奖励竞赛获奖证书、科研论文成果证明等材料。(面试时可加分材料)。

  四、复试内容与形式

  1、专业课知识考核。考核方式:笔试(满分100分,时间:180分钟)。考试科目和参考教材以招生简章上公布的为准。专业课命题、考试及阅卷工作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安排;

  2、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面试,(满分100分,时间:约20分钟)。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与口语;专业外语翻译;知识结构;研究能力;实际动手能力;个人素质(指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表达能力、兴趣爱好、理想抱负、健康状况)等;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请咨询各学院),加试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我校研究生复试为差额复试;

  五、录取办法

  我校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为:

  1、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2、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不及格的不予录取。

  六、注意事项

  1、桂林昼夜温差大,且多雨季节,请考生备好衣物、雨具,预防感冒;

  2、参加复试的考生,食宿自理,复试期间请务必注意保管好贵重物品和证件,以免丢失,影响复试;

  3、乘坐飞机抵桂的考生,从机场坐机场民航大巴到终点站民航大厦下车,打的到学校(金鸡岭校区),费用约15元;乘坐火车抵桂的考生,如在桂林北站下车,打的到我校费用约25元;如在桂林站下车或在乘坐大巴到桂林总站下车的考生,可到马路对面乘10路无人售票公共汽车到终点站(金鸡岭校区)下车,票价2元,打的费用约20元。

  七、其他事项

  1、申请录取为“定向就业”培养的考生必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书面申请,并于4月15日前将加盖定向培养单位公章的“协议书”(附件3)邮寄到我办。

  2、我校将在5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guet.edu.cn/)公示拟录取名单,考生被确定“拟录取”后,请及时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到我校学工部档案管理室。

  3、研招办地址:金鸡岭校区第二楼学楼2411办公室。

  邮寄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招办,

  邮编:541004,联系电话:0773-2291377。

  4、纪委监察室举报电话:0773-229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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