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介绍

发布时间:2017-11-26 编辑: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5年12月,其前身的主体为原广西师范大学法商学院法律系,在整合原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社会学系、社会文化与旅游学院的社会工作系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新的二级学院。学院下设法律系、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以及法制与社会发展研究所、WTO研究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社会调查与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广西法理学研究会、广西国际法学研究会挂靠在本学院。首任院长为广西首届十大杰出法学家、博士生导师周世中教授。

  学院拥有法学图书资料室、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多媒体教室、案例库、电子阅览室、物证技术分析室、社会调查实验室、学生活动室等教学与学生活动场所,学院主体在雁山校区。学院始终把师资队伍建设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注重加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的培养,已形成一支由中青年教师组成的基础扎实、学识渊博、年富力强、视野开阔、锐意进取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58人,有博士生导师2人,教授12人,副教授14人,讲师20人,教师中有博士学位13人,在读博士13人;有广西教学名师1名,校级教学名师1人,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1人,广西高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人选1人,广西十大杰出法学家2人。

  学院科研力量雄厚,科研成果显著,学院教师目前承担国家级课题8项,国际合作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15项,横向合作研究课题2项。近年来,全院教师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30多部,发表论文500多篇。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一等奖1项,二等奖10多项,学院教师还在全国和省市学术机构和法律实践部门兼职,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法治建设。

  法学院法学专业始建于1992年,1998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2001年招收社会学和社会工作专业本科,现有法学、社会学、社会工作三个本科专业,有法学和社会学等函授、自学考试本科和专科专业。1995年起招收法哲学硕士研究生,2001年招收法学理论硕士研究生,2004年招收社会学、国际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06年获得宪法与行政法学、社会保障的硕士授予权,2007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社工专业学位授予权,2011年法学一级学科获硕士学位授权。现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社会学、社会保障、法律硕士、社工硕士等硕士学位授予点,形成了研究生与本、专科生并存,全日制教育与成人教育并举的多层次办学结构。

  学院多年来致力于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立足广西,面向全国,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法学、社会学、社会工作专门人才,多数毕业生已成为各条战线的骨干。学院共培养了本科生3000多人,专科生2000余人,硕士研究生500多人,在职研究生2000多人,为广西的法制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目前学院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430人,全日制本科生1100多人,在职法律硕士80多人,在职研究生班学员700多人,函授自考生1000多人。法学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应用型法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是广西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法学院承担为全区乃至全国司法、社会经济发展等战线培养更多合格高素质人才的光荣使命,正在朝应用型、民族地区一流师范大学法学院的目标迈进,必将在未来国家建设和发展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取得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