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录取须知

发布时间:2017-05-19 编辑:bin

  一、拟录取名单公布方式

  (一)、第一志愿考生:由各学院通知第一志愿考生,也可待4月7日后凭考生编号及姓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www.yz.gxnu.edu.cn)查询是否已进入拟录取名单。

  (二)、调剂考生:我校已经于3月28日后在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陆续发放拟录取通知短信息,调剂考生在接收到教育部调剂系统发出的拟录取短信息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12小时)内上该网确认拟录取,否则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我校有权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录取类别

  (一)、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均需要按照要求缴纳学费,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将档案调至我校。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可根据考生自己的需要可申请更改为“定向就业”。

  (二)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在4月20日前(复试时已在各学院提交申请的考生不需再次提交)将与定向或委培单位主管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广西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1)一式三份寄到我办。

  (三)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最终以通过教育部录检结果和我校发放的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

  三、考生人事档案和政治审查表的调取

  (一)被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都必须调取其人事档案。

  1.应届本科毕业生:请将《广西师范大学2015级硕士研究生招生调档函》(复试报到时已发放给考生)交本科毕业学校学工处,并于5月30日将《广西师范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和学院党委(或党总支)开具的可按时转档证明寄到我校档案馆。人事档案须在7月底前寄达我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

  2.非应届学生:请将《广西师范大学2015级硕士研究生招生调档函》(复试报到时已发放给考生)交给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并于5月30日前将《广西师范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和档案寄到我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

  (二)被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不寄人事档案,只需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广西师范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并于5月30前寄至我办。

  我校档案馆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档案馆学生档案室收,邮编:541004。

  四、享受国家“双少”政策的考生在4月15日前必须将以下材料交到我办:

  (一)应届生“双少生”要上交的材料:①学生证复印件一份;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③户口本复印件一份;④《广西师范大学招收少数民族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

  (二)在职人员“双少生”要上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②户口本复印件一份;③与原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签订并已加盖定向或委培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公章的《广西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

  五、其他事项

  (一)拟录取考生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录取检查和我校政审,才能被我校正式录取,我校将于6月初在我校研招网公布正式的录取名单。并在6月中旬通过特快专递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二)所有拟录取考生向我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被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将被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相关表格可以在下载区下载。

  (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5833630/5838221。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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