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院系简介

发布时间:2017-07-12 编辑: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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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 史 沿 革

  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前身为1991年成立的华南建设学院西院建筑系和环境艺术系。早年的华南建设学院为省、市共管的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分东院和西院,开设建筑学、工业与民用建筑、城镇建设、给水排水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等本科专业,并于1995年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00年7月,华南建设学院西院并入新广州大学,在原建筑系和环境艺术系的基础上成立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学 科 建 设

  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设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三个一级学科,这三个一级学科在领域方向上相互支撑和补充,形成学科结构比较合理的城乡建设学科群。同时,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三个一级学科与我校的土木工程、地理学和环境工程等学科相互交叉和支撑,构成比较完整的人居环境学科集群。在三个一级学科下,学院设有建筑学(五年制)、建筑学(景观建筑方向、四年制)、城乡规划(五年制)及风景园林(五年制)四个本科专业(方向),并设置了建筑学和城乡规划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其中,建筑学硕士设有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三个二级学科方向。城乡规划学硕士按一级学科招生。学院的三个一级学科均是城乡建设领域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国家和广东省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的“统筹城乡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的主导学科,与国家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有非常高的适应度。在学科建设中,注重面向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及城乡建设领域的重大需求(如城乡一体规划、建筑遗产保护、生态建筑等)开展科学研究及服务社会工作,成效显著。经过10余年的建设,本院的建筑学和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处于国内同类学科排名前20-30名,风景园林学是2011年学科调整新增的新兴学科。

  教 学 理 念

  依据广州大学“博学笃行,与时俱进”的办学指导思想,结合建筑学院各学科的专业特点,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坚持素质教育、终身教育和个性教育的理念,强化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有机融合,牢固树立“立足广州,面向广东,服务地方城乡建设”的基本定位,保持专业发展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以综合能力和实践性创新能力的培养为核心,建立与注册制度相结合,能较好体现地域文化、适应区域经济与文化发展和地方城市建设需要的教学体系,探索专业创新性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模式。

  师资力量基本情况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2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23人、讲师23人;具有博士学位15人,具有硕士学位22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3人。教学骨干主要来自东南大学、同济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大学、重庆大学、中山大学等国内著名院校,学缘结构合理。专业教师普遍具备较强的专业理论素养和实际工程设计能力。此外,本院长期聘请境内外客座教授28人,其中外籍客座教授4人。并聘请本地区一些有丰富实际工程设计经验和教学经历的建筑师等作为编外教师参与教学。本院生师比为15.4,师资队伍职称、年龄、学历学位、学科分布等构成况见表3-1,3-2,3-3。师资队伍中高层次人才包括南粤优秀教师1人,广州大学首届“师德标兵”1人,广州大学教学名师1人,广州大学首届“十佳教师”1人,广州市优秀教师3人,校级学术带头人1人,校级重点培养教师5人。近5年来,学院派出4名教师赴英国、意大利等国大学做访问学者,师资队伍中具有海外学习和工作背景的老师占10%。聘请英国和新西兰等国外大学教授4人为客座教授,师资队伍中外籍教师比例占8%。

  建筑学系简介

  基 本 情 况

  建筑学本科专业于1991年创办,1997年调整为五年制本科。第一届本科五年制学生于2002年7月毕业。2008年至今,建筑学专业共招生215人,共毕业学生246人。这些毕业生除出国留学及考取研究生外,绝大多数就业于广东省内建筑行业相关单位,其中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单位的骨干。建筑学学科建设时间长,是本学院优势学科。本学科教师数量充足,主要研究方向稳定,与广东省其它高校的建筑学学科人才培养形成互补,已具备较强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基础。建筑学本科专业分别于2004、2008、2012年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于2002年被评为广州大学首批名牌专业,2005年被评为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名牌专业,2006年评为广州市普通高等学校名牌专业,2008年被批准为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012年获批广东省重点学科在研究生教育方面,建筑学专业2003年获准设立“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硕士点; 2007年获准设立“建筑设计”工程硕士点;2008年获得“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方向)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得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同时,建筑学学科牢固树立“立足广州,面向广东,服务地方城乡建设”的基本定位,在科学研究和服务地方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关于民生建筑类型的专题研究在省内有较高影响力;侧重近代历史建筑的保护理论与实践,在近代中西建筑文化研究和岭南历史建筑修复技术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在国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以学科交叉与融合促进本学科发展,在城乡关系和城乡景观生态的规划与设计方面取得一定突破;立足岭南地区气候特点和最新科技,积极开展建筑节能相关技术研究并取得较大进展。

  培 养 目 标

  以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建筑学专业培养计划为指南,本专业结合地方优势,以优良的工程设计者必须具备的能力标准为依据,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具备建筑设计及城市设计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设计能力和一定的创新研究能力,具备良好的分析、表述和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的专业人才,毕业后可在建筑工程及城市规划与管理、房地产策划等相关领域从事建筑设计、建筑管理、建筑技术研究等方面工作,并为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课 程 设 置

  以丰富的师资资源形成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方法、中国传统建筑、外国建筑史论、遗产保护与利用、建筑技术、城市更新与设计、建筑集群设计、公共建筑及其环境设计、住宅设计与住区发展等学科团队。课程设置包括:建筑概论、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原理、规划设计原理、城市设计原理、室内设计原理、园林设计原理、建筑理论与历史、美术、建筑结构、建筑构造、建筑设备、建筑法规、专业外语等课程。

  城乡规划系简介

  基 本 情 况

  本校城乡规划本科专业于1999年创办,学制5年,设置独立的专业培养计划。 2000年7月成立城乡规划系。城乡规划系基础好,发展快,是本院特色学科。 2005年城市规划专业被批准为广州大学名牌专业,2009年被批准为广州市首届普通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2011年通过国家住建部专业评估。2011年开始招收城乡规划专业硕士研究生。2011年通过城乡规划一级学科申报。本专业研究方向特色鲜明,本土化、应用性和综合性的特点十分突出,在广东的区域整合和创新城市体研究系、城市规划与住区规划研究、侧重近代城市历史和地方城镇史研究,地方性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与保护规划的研究、GIS技术的应用研究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

  培 养 目 标

  培养具备城乡规划、城市设计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城乡规划设计、城乡规划管理、决策咨询、房地产开发等部门从事城乡规划设计与管理,能开展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市市政工程规划、园林游憩系统规划、城市生态环境规划,并能参与城市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城市开发、房地产筹划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城乡规划学科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课 程 体 系

  以城市规划设计和城市规划原理课程系列为核心,通过纵向梳理核心课程系列,横向建立课程群,形成完整有效的专业核心课程体系。在纵向上以城市空间尺度和复杂程度的递增为主线,从一年级到四年级,安排从建筑设计初步、建筑设计、居住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再到和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设计的系列设计课程,是明确纵向各阶段的能力培养重点,逐步培养城市空间尺度从微观到中观至宏观、设计因素从简单到复杂条件下的规划设计能力。

  风景园林系简介

  基 本 情 况

  风景园林学科是本院最具发展潜力的学科。我院的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和建筑学(环境设计)两个与风景园林相关的本科专业自2002年以来已累计招生756人,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本学科在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城乡景观生态规划、风景旅游规划、景观艺术设计等领域的研究方向稳定。在侧重生态视角的景观生态性规划评估、景观生态定量评价、风景资源保护性设计等方面的研究已获得较大进展。

  培 养 目 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身心健康,具有从事风景园林领域规划与设计、工程技术与建设管理、园林植物应用、资源与遗产保护等方面的专门知识与技能的高级人才。毕业生可在规划设计单位、管理部门、科研院所、相关企业从事园林与景观设计、风景区规划与设计、园林建筑设计、城镇绿地系统规划设计,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旅游游憩等方面的规划、设计以及相关的施工、管理及科学研究等工作。

  课 程 体 系

  形成围绕景观资源、规划设计、工程技术三大领域的课程体系,主要课程包括景观规划设计理论、景观规划设计、景观资源学、景观生态学、风景区规划原理、建筑设计、中外园林史、园林植物应用、城市绿地规划、种植设计、城市规划、景观建筑与园林工程学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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