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1-05 编辑:少冰

  河北大学为中国中部地区重点支持的五所大学之一、“中西部高校联盟”成员、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高校首个延安精神教育基地,拥有研究生院和“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河北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2017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3)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6年或6年以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三篇或主持过省级以上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奖励,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5.符合各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中下旬(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具体安排请及时查看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

  2.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hebeea.edu.cn)进行报名,根据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考生个人信息。没有进行网报者,不可参加考试。考生将整理完备的报名相关材料及报名考试费(160元)2016年12月31日前交至河北大学研招办(报名材料也可通过邮局EMS邮寄,报名考试费可通过邮局汇款)。

  三、招生方式

  1.硕博连读

  2.普通招考

  四、考试时间

  2017年3月2日-3日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逸夫楼214室)进行现场确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3月4日-3月5日考试,3月6日同等学力加试。加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及两门本专业硕士主干课程(具体考试科目与所在学院联系)。

  五、报名相关材料

  报名相关材料须按下述顺序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打印件和复印件须为A4纸,相关表格请从附件下载:

  1.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登记表中的“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填写意见;

  2.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3.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如为复印件则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7月初补交),参加考试报到时需出示证书原件;

  5.政审表;

  6.往届生提供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六、其他

  1.我校硕博连读招生录取名单将会在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请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报考未录取硕博连读考生的导师。

  2.考生应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录取时务必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录取时需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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