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专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
1.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硕士MBA),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推免工作
我校接收外单位(必须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所在高校推免资格)为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免试生工作于9月开始,10月中旬结束。推荐免试生必须在国家规定期限内到报名点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四)特别说明
2014年我校以下学院相关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的考生:
1.电子信息学院各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2.通信工程学院各专业原则上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3.自动化学院各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会计学院会计学(120201)、审计学(1202Z1)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5.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数字媒体技术(0812Z2)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6)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办理报考手续并缴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将进行全面审查,根据教育相关文件规定,对不符合报名要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取消其报名、考试、复试、录取或学籍资格。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注意事项。考生报考时提供的个人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是用于后续的短信通知、发调档函、寄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材料的联系方式,非常重要,请考生务必详细、正确填写。
考生预留的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码请确保在正式录取(2014年7月上旬)前不予变更,如因考生变更而无法及时送达消息或通知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准考证件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命题工作由我校负责。
(六)初试地点
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复试
(一)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核时无法完整提供下述等报名材料原件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复试前,须提供的待审查材料有: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均需附复印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均需附复印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本人登陆学信网(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在线验证,并在线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获得在线验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信息错误的,须提前联系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予以处理(修改周期估计一个月);
3.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在线打印上述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根据学信网学历认证相关程序向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或各地代理机构申请进行学历认证报告(认证周期估计一个月)。
注: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毕业后由毕业学校进行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后即可在学信网进行学历验证,毕业前只能获得并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组织复试
1.复试时间:2015年11月中上旬;
2.复试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另行公布);
3.复试内容:专业笔试、英语能力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
4.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我校2014年招生目录;
5.MBA工商管理、MPAcc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七、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经批准予以正式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门的规定予以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的取消学籍。
八、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在“学历查询”栏注册打印)。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奖助体系
2015年硕士研究生将实行缴费入学,收费标准待上级部门下达文件后予以执行。同时,我校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研津贴、助学贷款等制度,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在读研究生的奖助力度和研究生待遇水平,以鼓励、帮助研究生更好地学习和研究。
十、其他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招生简章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有变动以国家和学校下发的相关文件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s.h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