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简介

发布时间:2017-11-26 编辑:


  湖南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立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1995年创办新闻学专业;2002年3月,湖南大学与湖南广播影视集团联合创办广播影视艺术学院,设有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三个本科专业。2002年4月成立新闻与传播学院,设有新闻学(含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媒介经营管理三个方向)、广告学两个本科专业。2010年1月,新闻与传播学院和广播影视艺术学院合并,组建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在籍学生共1180余人,其中本科生800余人,研究生近400人。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和研究人员62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2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1人,在读博士教师13人。有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入选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6人入选湖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人分别担任教育部新闻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戏剧影视广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担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新闻学与传播学专业委员会理事和特邀理事。
  学院2003年获建新闻学、传播学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004年获得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新闻传播史论、新闻实务、媒介经营管理、广告传播、影视文化传播、科技新闻与科技传播、文化创意与活动产业等富有特色的研究方向;2010年获建文化传播二级学科博士点;学院同时还拥有新闻与传播硕士(MJC)、高教硕士、传媒软件工程硕士3个专业硕士点。拥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新闻学),1个国家级教育基地(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省文化产业研究基地),1个省级特色专业(广播电视编导),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湖南大学新闻传播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优秀教学实习基地。在2009年2月教育部公布的一级学科排名中,本院的新闻传播学科在全国高校排名第15位。
  学院十分重视实践教学和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的培养,新闻学专业探索并建立了“一纵三横”的实践教学模式,影视艺术专业探索并建立了“教师传授、自我拓展、实践转化”的教育教学模式,培植出实践教学的特色和亮点,坚持统一安排专业实习,实践教学科学规范,卓有成效。近几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在95%以 上,毕业生遍及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青年报、湖南电视台、广州日报、凤凰卫视等国内各大媒体和北京、 上海、广州、南京、武汉、长沙、深圳等地艺术团体,另有多位毕业生保送或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传媒大学、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香港中文大学、浸会大学等知名高校攻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有数十名学生出国深造。
  学院实行校媒联合办学,与中央及省市媒体建立起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坚持聘请业界资深专家指导办学、讲授课程,多次获省级和校级教学成果奖;在读学生参加国内外业务交流和高层次专业竞赛与影视艺术活动成为制度,学生多次在中央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设计艺术大赛、齐越朗诵艺术节、中国大学生电视节、全国“校园金话筒”竞赛等全国性学科专业竞赛中获奖。
  学院十分重视国际国内的学术交流,设有“中国岳麓传媒与文化产业发展国际论坛”、“科技创新与科技传播论坛”,先后同美国、日本、韩国、法国、新加坡、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新闻和艺术院校签订了合作交流协议或达成合作交流意向,建立起开放式的学术交流与办学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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