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华侨大学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发布时间:2017-11-27 编辑:1041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所在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除专业学位中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项目管理外,列入我校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的各学位点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申请材料

  1.《华侨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点击下载)

  2.申请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已在申请表内盖章的可不用交);

  3.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盖章可以后补);

  4.奖励证明、英语等级证书等复印件;;

  5.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着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6.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7.体检合格证明(可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以上材料中,正式成绩单以及申请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如确有困难可延至复试时提交(参加复试者请带上述申请材料原件)或联系研招办。

  三、申请程序

  1.接受申请时间:9月22日~10月15日。

  申请人可先电话联系,再将报名材料以EMS邮政特快寄至我校研招办。

  2.初审:收到报名材料后由我校研招办进行初审,并于一个工作日之内将初审合格者的电子材料转至相关院系。

  3.复审:我校相关院系对初审合格后的考生信息进行复审,并于2个工作日之内回复考生相关信息。

  4.推免生复试:考试时间为9月23日~10月18日。复试内容可与报考学院咨询(联系办法详见我校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

  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办法、程序等由各学院通知。考生根据我校相关院系的安排前来我校参加考试。

  四、工作安排

  1.各院系在复试结束后将拟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生名单报研招办。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放《华侨大学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函》。

  2.拟接收的外校推免生,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的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母校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3.拟接收的推免生应于11月20日前将填写完整并盖好省级招办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没有《推免生登记表》的申请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4.所有推免生(本校推免生、外校推免生)均须参加明年4月份的入学复试,方可录取。

  5.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6.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按所在学校规定完成毕业阶段的学业,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2)体检、政审不合格。

  (3)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它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的。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邮政编码:362021

  单位代码:10385

  联系人:陈老师(QQ:84737335)

  电话:0595-22690922

  传真:0595-22692540

  电子邮件:yzb@hqu.edu.cn

  单位网址:https://yjszs.h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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