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考点2014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须知

发布时间:2017-11-26 编辑:

 

 

一、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     1.考试时间  

            日期

时间     

1月4日(周六)

1月5日(周日)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业务课一

14:00-17:00

外国语

业务课二

    2.考场安排     (1)考场地点:3号教学楼(教3)、4号教学楼(教4);     (2)考风考纪举报电话:027-88663060     (3)具体考场安排,考生可于2014年1月3日中午12:00后在湖北大学3号教学楼、4号教学楼门口(西北门进校门)查看。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入场,考生应注意保管好本人二代身份证,无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不能进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进考场参加考试前须接受金属探测器安检,请提前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     (1)各科开考前80分钟(7:10/12:40),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在考区大楼门口进行身份验证,进入待考区。     (2)各科开考前60分钟(7:30/13:00),已通过身份验证的考生进入考场大楼,在各自考场门口接受安检。     (3)由于使用金属探测器实行安检,考生尽量不要携带、穿着金属质地的物品、服装(含钱包、钥匙、硬币等,女生尽量不要佩戴含有金属成分的手镯、项链、发夹等物品),以免延误安检时间。     3.考生迟到15分钟后(以考场大楼正门警戒线为界)不准进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     4.考场统一配备文具和计时挂钟,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文字资料、文具和计时用具(如手表、手机等)入场。可使用不带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计算器的考试科目见本人准考证。     参加学校自命题业务课考试的推免生需自带文具。     5.考生应按规定在指定的位置准确、清楚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并按要求在统考科目答题卡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     (1)考生信息条形码(由监考员分发):思想政治理论,数学一、二、三等4个科目有2张答题卡,每张答题卡都要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     (2)试卷条形码(试题册首页):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等4个科目,试题册首页有2张卷型条形码,答题前应取下1张粘贴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     凡漏贴条形码,漏填、错填姓名、准考证号或填写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将作为无效答卷处理。     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1月1日              考场规则   硕士研究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的考试,考生必须诚信应考,服从管理,自觉维护公平公正原则,自觉维护考场良好秩序。考生在考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考生入场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包括不得携带考试文具,考试文具由考场统一配置。已携带的物品一律放在考场专设的“考生物品存放处”。开考后,凡带有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器及与考试相关的书籍、纸条的,不管是否使用、查看,一经发现皆以作弊论处。   考试时不得互相借用文具。   二、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方,以便监考员核验。   三、监考员发卷时应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拿到试卷后不要急于答题,应首先浏览卷面,看科目是否正确,有无缺页、漏印、字迹不清等问题。如有问题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示意,凡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考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果没有问题,应在监考员的指导下在试卷上指定的位置正确填写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并粘贴本人准考证号条形码等。每张答题卡正反面均有姓名填写处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四个科目实行一题多卷,试卷首页上有两个卷型条码,答题前须撕下一张粘贴在答题卡上指定的位置。   不得在非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凡漏贴条形码,漏填、错填姓名、准考证号或填写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将作为无效答卷处理。   四、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不得提前答题。   五、客观题答题卡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中性笔作答;不得用铅笔作答。涂卡时应按要求将涂点涂满、涂实,否则计算机扫描不清将会影响得分。答主观题时务必书写工整、整洁,并将答案写在相应答题区域内。字迹潦草影响评阅的会影响得分;答错答题区域的不给分;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一律不给分。不得在答卷上书写与答题无关的内容,否则将以在试卷上做标记论处。主观题答题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墨水的笔。   六、考试时须保持场内良好秩序。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不得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有其他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如遇监考员或其他考试工作人员查验准考证、身份证,应予主动配合,不得拒绝。   七、考试结束前的30分钟内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不得在此之前交卷。考试结束前交卷时不得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和文具(最后一科考试交卷后可带走自己使用的文具)。   八、考试结束铃响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文具等整理好放在桌上,有2张答题卡的科目要按顺序摆放好,第一张卡在上第二张卡在下,待监考员验收确认无误后,按监考员指令顺序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不得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离开考场后应迅速走到考场警戒线外,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议论。   最后一科考试结束时,考生可带走自己使用的文具。   凡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的,一律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教育部诚信电子档案。教育部诚信档案记录保存多年,招生院校和用人单位均可查阅。             

 

湖北大学考点2014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须知相关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