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介绍

发布时间:2017-09-11 编辑:bin

  所属学科门类:经济学

  所属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

  所属培养单位:金融与统计学院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具备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创新意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金融业的专门人才。

  本专业的硕士毕业生应该系统地具备现代金融学的理论知识,并具有广博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以及良好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创新能力;能胜任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种金融机构的业务、管理与研发工作、金融监管部门的管理工作,以及高校、科研机构的教学、研究工作。

  二、研究方向

  本专业有以下五个研究方向:

  1.货币银行理论与政策 具体研究当代货币信用理论、金融机构业务与创新、宏观金融调控理论与实践、金融监管理论与实践、银行风险管理理论与策略,以及各国银行制度与法规比较等。

  2.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 具体研究当代国际收支理论、汇率决定理论、国际资本流动理论、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国际经济与金融合作以及国际金融实务等方面的内容。

  3.资本市场与风险管理 具体研究金融市场理论与实务、资产定价原理、证券期货市场的运作规律及管理模式、金融创新与资本市场的发展战略及趋势、资本市场的安全与风险防范等理论与实际问题。

  4.公司金融理论与政策 具体研究公司投融资问题,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证券资产投资、资本结构理论、股利分配政策、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内容。

  5.保险经营管理与创新 主要研究保险理论与实务、保险市场的监督与管理、保险在国民经济与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作用与运行规律、中国保险市场的开放与发展前景等。

  三、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1.本培养方案总学分数:41分,其中:课程学分为35分(公共必修课程学分12分,专业必修课学分14分,选修课程学分9分)。

  2.研究生应该具有金融学专业的实践的能力,实践环节学分为2分(社会调研学分2分),应该参与社会实践,并撰写调研报告。

  3.研究生要具备从事金融专业的科学研究的组织和研究能力,在校期间应至少取得4学分以上的科研分。

  4.限选课程各方向的学生必须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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