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法律硕士考研重难点解析之法系

发布时间:2017-06-28 编辑:张莉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法律硕士考研重难点解析之法系,供2017考研的各位考生参考。

2017法律硕士考研重难点解析之法系

  一、法系的概念与划分标准

  法系是具有共性或共同历史传统的法律的总称。

  二、英美法系

  (一)英美法系的概念

  英美法系(普通法法系、判例法系、不成文法系、海洋法系)是以英国中世纪的法律,特别是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二)英美法系的代表

  英美法系的分布范围包括英国本土(苏格兰除外)及美国、爱尔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这些历史上曾是英国的殖民地、附属国的许多国家与地区。

  (三)英国法与美国法的区别

1.英国法采取不成文宪法制与单一制,法院没有司法审查权。

2.美国法采取成文宪法制与联邦制,法院有司法审查权(通过具体案件确定是否符合宪法),公民权利主要通过宪法规定。

  三、大陆法系

  (一)大陆法系的概念

  大陆法系(法典法系、成文法法系民法法系、罗马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日耳曼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二)大陆法系的代表

  欧洲大陆大多数国家、前欧洲国家的殖民地、拉丁美洲等许多国家与地区的法律都属于大陆法系。此外,日本、土耳其、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中国的澳门等地区的法律也基本上属于大陆法系。

  (三)法国法系与德国法系的区别

1.法国法系是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为蓝本建立起来的,它以强调个人权利为主导思想,反映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社会经济的特点。

2.德国法系是以1896年《德国民法典》为蓝本建立起来的,它以强调国家干预与社会利益为主导思想,反映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社会经济的特点。

  四、两大法系的联系与区别

  (一)联系

  二者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阶级本质、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等方面都是一致的。

  (二)区别

  1.宏观区别

宏观区别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法律的正式渊源

制定法、判例法

制定法(主要)

法律的基本分类

普通法、衡平法

公法、私法

法典编纂倾向

不倾向

倾向(基本法律)

诉讼程序

当事人主义

职权主义(干涉主义)

判决程式

依法判案(判例法)

依法判案(制定法)

  2.微观区别

  具体部门法律制度、法律规则方面。

  进入20世纪以后,两大法系已经相互靠拢,它们之间的差异已经逐渐缩小,融合也正在发生,但由于传统不同,差异还将长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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