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法学院简介

发布时间:2017-05-30 编辑:bin

  宁波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0年5月18日,由法律系、社会科学系和德育教育中心合并组建而成。法律系于1986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等对口援建下创办,是宁波大学设立最早的8个系之一。社会科学系的前身是成立于1982年的宁波师范学院政史系。

  法学院下设5个行政部门即学院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和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办公室,以及1个专业硕士学位教育与培训中心【下设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学院建立之初,共设4个教学单位即法学系、公共管理系、政治学系和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2010年,经第四轮岗位聘任后,按学科重新调整,设立法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两个一级学科团队和行政管理方向团队,并设立法学学系、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系和公共管理系三个教学单位。2011年5月,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团队(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系)与法学院分立,独立组建马克思主义学院,该学科所属教师全部归属马克思主义学院。2013年,经第五轮岗位聘任后,按学科重新调整,设立法律系/宪法与行政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诉讼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和公共管理系6个校级基层学术组织以及公共管理研究所1个院级基层学术组织。

  学院设有3个教学辅助机构:中心实验室、资料室和法律诊所。中心实验室下设“法学模拟实验教学中心”和“电子政务实验室”。“法学模拟实验教学中心”包括“数字化实训模拟法庭实验室”、“3D模拟法庭实验室”、“刑事侦查实验室”、“诉讼法律行为实验室”、“非诉讼法律行为实验室”和“综合案例分析实验室”等实验室。“电子政务实验室”包括“电子政务实验室”和“办公自动化实验室” 、“综合案例分析实验室”和“速录实验室”等实验室。

  学院设有党政联席会议、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5个决策咨询机构。

  学院设有3个本科专业:法学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行政管理专业。

  民商法学硕士点是浙江省第一个民商法硕士点,2011年法学专业获得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5个二级硕士点,并拥有法律硕士(JM)和公共管理硕士(MPA)2个专业硕士点。

  法学专业是国家特色专业、浙江省重点专业、浙江省优势专业、浙江省首批24个国家综合改革示范优势专业。行政管理专业是浙江省重点建设专业。法学团队是浙江省优秀教育团队。

  学院拥有“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学,浙江省重点学科公共管理和宁波市重点学科经济法学。还拥有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合作建设的“宁波市法治与和谐社会建设研究中心”,和与其他学院合作的浙江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海洋经济与文化建设研究中心”。

  截止2014年2月,全院共有教职工87人,其中专业教师68人,行政教辅人员19人。专业教师中,法律系50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6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8人;公共管理系18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1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4人。

  学院现有全日制学生1119人,其中本科学生787人,硕士研究生332人。另有在职研究生420人(其中在职法律硕士190人,在职公共管理硕士2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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