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选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工作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7-07-14 编辑: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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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拔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有利于缩短研究生学制,优化博士生培养过程,催生较高水平的学位论文或创新性科研成果,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了规范开展此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对象

  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是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尚未进入论文阶段或正在进行论文工作的全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中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方式。选拔对象为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全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委托培养性质的硕士研究生,须征得原单位的书面同意。

  二、选拔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综合素质高,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培养潜质,身体健康;

  2、按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取得了规定的学分,且每门必修课程成绩不低于80分;

  3、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且须参加当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国语单科考试并取得不低于该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单科最低复试分数线的成绩;

  4、已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公开刊物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排名第二可算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以上(含2篇);

  5、在专业上有创造性成果,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已发表高水平论文的硕士研究生可优先选拔。

  三、工作流程

  1、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在第四学期初,向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业绩材料;

  2、申请人的指导教师进行书面推荐;

  3、博士学位授权学位专业点所在学院成立由5名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专业知识考核,并写出考核意见,学院综合其德才情况写出推荐意见并排名;

  4、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将申请者的书面申请、业绩材料以及导师推荐意见、专家组考核结果和学院推荐意见等材料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5、按照学校当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公开招考的时间和程序参加外国语入学考试和体格检查;

  6、研究生院审核外国语单科成绩和体检结果均合格的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名单和材料,并将结果报主管校长审批;

  7、张榜公示。

  四、其他

  1、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进入博士学位论文阶段者,不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不授予硕士学位;

  2、本暂行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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